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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严厉打击传销

http://www.dsblog.net 2010-03-26 09:01:54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要依法依职责依程序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对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联合公布。要严格宣传纪律,适时宣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和检查落实工作。要加强工商机关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地方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参与相关工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要层层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总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检查督查工作。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工商总局。

  附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 位

数 量

其中农村市场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经营户

 

 

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取缔无照经营户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吊销营业执照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查扣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

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数量

公斤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报送方式和要求: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综合业务系统(网址http://172.16.1.75),于每月15前报送上月情况,并于6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截至5月31日)的情况,于12月底前报送全年的情况。

来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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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1楼, 2012-05-29 15:20:35   投诉 支持(326)
    山西省大同市集居大批非法传销人员。长期无人过问。该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们发挥作用了吗。听大部传销人员宣称她们在那里还受到公安和当地政府的保护。建议国家相关部们管一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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