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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行业焦点:多层次直销是否应该开放?

http://www.dsblog.net 2010-04-16 13:17:52

  从转型时期(1998—2005年)到《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出台后至今,多层次直销一直为法律所禁止。
  但在实际运作中,从转型时期到现在,多层次直销一刻也没有被真正禁止住。特别是《禁止传销条例》出台后四年多以来,团队计酬、30%奖金拨出上限和区域经营限制等被获牌和未获牌直销企业全面突破,而政府和业界担心的不可控局面并没有出现,多层次直销反而在与法规的博弈中落地生根,并取得了政府的默认,多层次直销实际已经进入了准开放状态。政府默许其事实的存在,同时在法律上仍保持禁止,以确保在其出现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时,能够依法进行打击和控制,这是中国直销监管的重要特色,在直销发展的特殊时期,体现了政府在市场效率与社会稳定之间寻找平衡的高度智慧。
  但直销行业发展到今天,无论是在市场环境、政府监管、企业运作还是社会公众的消费心理和对直销的认识,都得到了非常大的改善。特别是政府监管的力度已和12年前传销混乱时期不可同日而语,2006年政府仅出了吊销珍奥直销牌照这张牌,就让业界惊愕,要知道对于直销企业来说,好不容易才拿到牌照,还有8000万注册资金和2000万保证金作担保,企业不敢掉以轻心,况且政府还有一系列牌可以出,相信开放多层次直销后,直销市场的可控和健康发展的局面是可以期待的。而目前多层次直销法外经营的无政府状态,不仅不利于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更有可能导致潜在的社会问题。开放多层次直销经营,实行阳光监管,是行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现在的条件已经成熟,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了。
  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再也不能无视这种在法律上的禁止早已名存实亡的事实,多层次直销法外运作处于无政府状态的问题和危害极大,只有真正的给予其法律地位,将其纳入管理轨道,才能更好的促进多层次直销的健康发展,让直销的正面价值最大化,并将其可能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多层次直销是否应该开放”的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开放多层次直销已是民心所向
  本刊2010年1月号发表的关于探讨“开放多层次直销”的专题文章《大趋势:多层次直销进入准开放时期》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为进一步了解民意,我刊特联合中国直销咨询网、直销人网、道道网、中国直销博客网、中国直销网、中华直销网、中国直销产品网、晶品网、直销中国网、直销手机报、绿色分销网和DSC网站等业内12家网络媒体,开展了“多层次直销是否应该开放”的网络调查,从3月3日开始至今(截止3月23日22时)仅20天就有917条有效投票。结果支持开放的885票,占投票总数的 96.51%,认为不应该开放的仅有32票,占投票总数的3.49% 。其中,在支持开放的投票中,认为“多层次直销以产品为导向,与拉人头和交纳入门费的金字塔式传销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占75.6%;认为“多层次直销解决了大量的人员就业,拉动内需、方便顾客和活跃流通”占80.8%;认为“国家不开放多层次直销是因为市场规则、诚信制度不完善、群众消费心理不成熟等原因,而实际上多层次直销12年自发和放任运作过程中,其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得到解决,这表明现在已经到了可以开放多层次直销的时候”占76.2%;认为 “开放多层次直销可以保证正规直销公司的品牌形象,有助于构建良好的直销市场秩序”占70.7%;认为“可以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盘管理和掌控能力”占65.6%。
  本次网络投票中,开放多层次直销的支持率高达96.51%,可见“开放多层次直销”已是民心所向,也是中国直销发展的大趋势。

 

  业内专家意见:多层次直销应该开放
 
  在开展“多层次直销是否应该开放”网络调查的同时,本刊也对业内专家和媒体同仁进行了采访,提纲如下:
  1.您怎样评估多层次直销开放的社会和市场条件,如市场环境、政府监管能力、企业运作和社会公众的消费心理等。2.《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在直销行业监管部门商务部,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的官方网站和相关文件上,直销获牌企业和规范经营的准直销企业,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您怎样看待中国直销发展的基本面?3.法规把多层次直销列为传销行为之一,禁止多层次直销经营,在特殊时期起到了稳定市场和社会的积极作用,但这一严重脱离法律平均值的条款,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市场运作所规避,团队计酬、30%奖金上限和区域经营限制被绝大多数企业全面突破,您怎样评价这一现象?4.如果开放多层次直销,您最担心的是什么?5.在法律上继续禁止多层次直销,让政府和企业继续玩猫鼠游戏,您认为对直销发展和社会稳定将会产生哪些不利影响?6.打击金字塔式交入门费和拉人头式的传销已形成共识,在企业运作和政府监管的实际操作中,怎样将多层次直销和金字塔式传销进行区隔?7.您认为其它重要的问题。

来源:《新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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