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打传热线 » 3名传销组织高级头目在广西桂林被依法逮捕

3名传销组织高级头目在广西桂林被依法逮捕

http://www.dsblog.net 2006-05-31 11:39:52

    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全国十大传销组织之一的“深圳文斌贸易公司”三名高级头目因涉嫌非法经营罪日前被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 
        
    这三名传销组织高级头目均为河南人,其中刘某(女)、刘某为姐弟,付某为他俩的姐夫。经公安机关查明,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以刘某(女)为首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在广西的来宾、贺州、桂林等市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他们打着“深圳文斌贸易公司”的牌子,以“连锁经营”为名诱骗大量的河南农民到广西加入传销组织,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其中42岁的刘某(女)自幼务农,文盲。2005年4月加入“深圳文斌贸易公司”后,由于其能言善辨,通过“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的方式,发展了大量“下线”,很快就成为“深圳文斌贸易公司”在广西的高级业务员。在她的“率领”下,其弟刘某、姐夫付某也“成效显著”,发展“下线”越来越多,很快也分别成为“深圳文斌贸易公司”在广西的业务经理。按“深圳文斌贸易公司”“章程”,加入“公司”首先得交3800元购买一份“产品”成为组织成员后才有资格发展“下线”。“公司”实行“五级三阶制”,即实习业务员、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和高级业务员。实习业务员发展一个直接“下线”可得570元“提成”,业务员发展一个直接“下线”可得760元,发展一个间接“下线”可得190元。而到了高级业务员一级,可从每个间接“下线”身上获取380元的“提成”。刘某(女)在广西先后发展了200多名“下线”,非法经营额达240多万元。刘某和付某也分别发展“下线”30多名,非法经营额分别达36多万元和110多万元。 
        
    2006年4月15日,根据群众举报,正在桂林大肆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抓获。同月16日,犯罪嫌疑人付某和刘某(女)也分别在其传销窝点被抓获。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3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3楼, 败类 2007-05-19 13:48:40   投诉 支持(538)
    那些执法机构都是吃白饭的,, 他吗的我看比吸毒还厉害的,,
  • 第2楼, 大柿子 2007-01-29 12:06:37   投诉 支持(592)
    深圳文斌贸易公司的名称没了,但在广西桂林的传销却越来越厉害,桂林公安会看不见每月一号,火车站浩浩荡荡的外地人,特别是在旅游淡季.该把哪位局长枪毙!!!!
  • 第1楼, 无肋的心 2006-07-10 14:58:18   投诉 支持(524)
    你们所说的刘家兄妹真的让公安抓获了吗??????我怀疑!!!!!!!据我所知道的现在桂林这个地方从事这个事情的人很多..大多是来自四川.重庆.河北.内蒙等等地方的.为首叫刘琼..下面有他老公娃何..她儿子何兵以在这里从事.还有二大经理一个叫刘建强.一个叫刘建琼是二子妹.你们说巧不巧啊...以不知道桂林的公安是不是都拿了纳税人的钱睡觉去了.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