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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中国)公司诉安洛电器公司商标侵权案

http://www.dsblog.net 2010-06-03 15:48:08

在第十届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来临之际,广东高院公布2009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以安利胜诉告终的安利公司诉广州安洛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安洛电器有限公司的“安利电工案”入选广东省十大典型案例。广东高院副院长徐春建表示,“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通过知识产权诉讼达到击败竞争对手日益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形式。”

安利公司一向严格遵守和执行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之际,我们期望增加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知情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舆论氛围。

在安利公司诉广州安洛电器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中,被告广州安洛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市安洛电器有限公司共同生产、销售标有“Amway及图”和“安利国际”字样的电工产品,而且注册拥有侵权的www.gzamway.com.cn互联网网站,网站内容大量出现“Amway”和“安利”的字样,并暗示、误导大众该公司与原告存在关联。最终法院裁定两被告侵犯了安利公司的驰名商标专用权,同时,被告注册的域名恶意模仿安利公司的驰名商标也构成侵权。

小贴士: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的由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驰名商标的跨类别法律保护

对于普通注册商标而言,商标专用权以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限。即未经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进行使用,不构成侵权。但是,对于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即使是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进行使用,如果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也构成侵权。即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受到跨商品类别的法律保护。

来源: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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