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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阳光大帝在台吸金8000万主犯被判7年

http://www.dsblog.net 2010-07-21 15:36:43

在中国台湾吸金新台币8000万元的新加坡传销业者「阳光大帝」创办人彭华等3人,遭新加坡检方起诉失信和诈欺案,法官昨天裁定表面证据成立,要被告提出答辩。

新加坡媒体今天报导,阳光大帝(Sunshine Em-pire)创办人彭华和妻子梁君花公司董事何俊杰遭检方起诉,指3人涉及失信及以诈欺手法营业等罪,于去年10月5日开庭审讯。

法官昨天听取检方举证后,裁定彭华等3人涉案表面证据成立,彭华等人选择上证人席答辩。

彭华等3人的委任律师通知法官,除3名被告要出庭作证外,将还有一名辩方证人要出庭作证,同时传召10名参与者作证,因此要求开庭审讯延后,以便有时间准备。获得法官裁准,将于29日继续开庭,由彭华出庭作证。

彭华创设的阳光大帝短短几年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台湾等多处设立营业据点,对投资人宣称集团在东南亚、中国等地进行土地开发和投资等;会员入会须缴付1万2000新元(约新台币27万3700元)成为「传销商」,就能在公司网站以电子积分购买保健产品、电器等;传销商不必每个月达到销售额,只要招到足够会员就可分红,以电子积分换取现金。

新加坡检方调查,阳光大帝根本没有经营实质产生盈利的事业,没有资金支付参与者所宣称的高报酬,也无法持续支付高报酬。

检方的专家证人作证称,阳光大帝的传销计画纯粹是一种金钱流通计画,不但不可行,也无法维持。阳光大帝最后只能把新加入者支付的会员费付给先前加入者。一旦阳光大帝停止营业,或报酬率降低,多数参与者都血本无归。

有10几名新加坡被害人出庭作证,1名证人指控,他花钱购买阳光大帝所宣称投资的房地产等产品,花了至少50万新元(约新台币1141万元),只拿到两次所谓的报酬金。

彭华等3名被告仍坚持否认有罪,将继续答辩。

彭华面对20项指控,何俊杰遭控10项罪名,梁君花面对7项指控。彭华被控罪名中,以触犯新加坡刑事法典中的教唆失信罪处罚最重,若罪名成立,将被判最长10年有期徒刑及罚款;另外涉及公司法以诈欺手法营业罪,罪名成立将可被判罚款最多1万5000新元(约新台币34万2180元)、或坐牢最长7年,或两者兼施。

来源:中央社及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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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5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5楼, 2021-03-15 13:09:13   投诉 支持(125)
    又骗中国内地好多人的血汗钱,彭华你今后不得善终。
  • 第4楼, 2020-12-04 13:10:33   投诉 支持(126)
    这个彭华该断子绝孙,又在中国内地骗了不少人
  • 第3楼, 2020-12-04 13:10:32   投诉 支持(156)
    这个彭华该断子绝孙,又在中国内地骗了不少人
  • 第2楼, 2020-12-04 13:10:32   投诉 支持(127)
    这个彭华该断子绝孙,又在中国内地骗了不少人
  • 第1楼, 2016-04-08 10:03:25   投诉 支持(213)
    阳光大帝前身是N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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