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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7.4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踪

http://www.dsblog.net 2010-09-26 20:57:12

  依靠借款吃利差,曹丽琴由下岗女工摇身变成“富婆”。曾为她吸金跑前跑后的丈夫,也被她“炒了鱿鱼”。案发后,曹丽琴由于无法向“下线”兑付本息,众多“下线”开始集体上访,一度成为当地的不稳定因素。今年8月,曹丽琴与前夫王勇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那么,石小红用“借”来的巨额资金做了什么

  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长高旭明说,石小红起初只是经营出租车、货车等小项目。随着老百姓的钱“滚滚而来”,她投资的手笔越来越大。2006年,她投资约300万元在东胜区购买了70亩土地,倒手获利700余万元。

  除了买地,石小红大肆“炒房。近三年来,她相继在北京、呼和浩特等地购置了43处房产。在北京朝阳区、海淀区等地,她购买的9套高档房产,面积从146平方米至299平方米不等。据警方证实,石小红仅房产、股权和奔驰等车辆的投资多达1.43亿元。

  狂热的借款和投资,最终让石小红陷入自导自演的“困局”。

  调查发现,石小红的大量房产、股权和豪车投资,因为规模过大,还未产生有效收益,就被过高的利息和债务压力挤垮,使她不得不拿所借的本金垫付。

  同时,她盲目外借或投资给其他人的大量资金也难以收回。石小红曾向东胜区王某投资2600万元,至今还有1100万元本金未收回。她还借给呼和浩特市居民徐某800万元,仅追回200万元……近三年来,石小红频繁与他人相互拆借资金,案发时呆坏账已达9481万元。

  大量投资难以收回,但每天却要向外支付高额利息。从2007年至案发时,石小红向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过4亿元。有关账单显示,在非法吸金的高峰期,她一天竟支付利息200多万元。由于恶性循环,最终走向崩溃。

  “地下放贷热”呼唤监管重拳

  鄂尔多斯市一些被骗群众说,近些年来通过卖地、拆迁、挖煤……当地不少人转眼变成了富翁〈着账户上突然出现的“天文数字”,一些人除了买豪车、置房产、搞娱乐……不知道如何理财,于是便把“来钱快”的地下放贷当作“最佳投资渠道”。

  鄂尔多斯市金融监管部门估计,在东胜区60万人口中,民间放贷规模达300多亿元。近两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民间借贷风险凸显。仅2009年,当地政法部门就接报民间借贷案600多起。

  东胜区政府部门一位年轻人说:“在这里不外放高息借款,会被人笑话。”他上高中时,班里就有5名同学凑出5万元“押岁钱”借给放贷人。

  由于短期内地下借贷的“造富效应”,许多群众风险意识“钝化”。多位被石小红套牢的借款群众对记者说:“这么多人参与放贷,出了事政府肯定会管。”放高利贷时怕政府监管,亏了本钱想起了政府。这种心态折射出一些居民风险意识、法律观念之淡薄。

  针对这一现象,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毅刚表示,为了给“地下放贷热”降温,地方政府努力向公众警示民间放贷的风险,引导群众放弃“暴富心理”,回归投资理性。同时,近年来鄂尔多斯市还加大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并批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81家、典当行23家。但这些仍是杯水车薪,地下放贷活动依然活跃。

  内蒙古大学教授梁荣等专家认为,越来越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暴露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监管明显不到位。“石小红在长达三年时间里,非法吸金7亿多元,涉及群众数百人,监管部门哪里去了为何总是等到群众遭受严重损失才有人管”

  为此,专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创新机制、完善机构,尽快提高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能力。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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