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机关"十一五"打传规范直销工作总结
http://www.dsblog.net 2010-12-05 23:21:58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有力开展,为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作出了贡献,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传销大要案件查处取得新突破
“十一五”期间,全国工商机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关系市场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
全国工商机关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国范围持续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传销月集中行动、保奥运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新中国成立60周年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服务世博会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禁传销、迎亚运”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相继查处了上海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传销案、深圳万达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林枫商贸集团传销案、“蝴蝶夫人”传销案等一大批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传销案件,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整治地区传销活动反复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逐步得到扭转。
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1.41万件,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2.89万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255.2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传销案件2100余件、近万人。
五项机制推进打击传销深入开展
5年来,打击传销领导工作机制、法律保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群防群控的监管机制、现代信息技术监控机制五项机制初步建立,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地工商机关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打击传销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由当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机制,明确职责任务。目前,“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已经形成,省级打击传销领导机制普遍建立,重点市、县也建立了相应机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各级党委领导平安建设的重要方式。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及时总结了广东、山东等省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做法,并在全国推广。2007年9月,中央综治办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明确由国家工商总局对各省区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核。2008年至2010年,在各级党委、政府层层考评的基础上,国家工商总局会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部,组织对各省区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考评。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强调了地方党委、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责任,统一了各相关部门对打击传销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了基层政府和居委会、村委会及工商所、派出所等单位的作用,有效推进了打击传销工作的不断深入。
为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国家工商总局与中央综治办、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教育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制度;2008年至2010年,连续3年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共同分析形势,研究存在的问题,确定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鉴于传销行为的危害性和欺诈本质,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推动在《刑法》中增设传销罪,并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就立法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为严厉打击传销刑事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健全了打击传销的法律体系。
为加强部门协作,更好地发挥工商、公安的主力军作用,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制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对案件移交移送、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及大要案件办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传销违法活动具有区域化、流窜性等特点。为加强区域合作执法,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密切、优势互补的合力,实现跨区域的联合治理,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地建立了执法协作机制,全国性的区域执法协作网络初步形成。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指导京津冀、南方九省、苏鲁皖豫四省建立区域执法合作机制后,2010年又相继指导建立了北方七省区市、西北五省一市、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区域合作执法机制。围绕近几年国家的重大活动,国家工商总局相继指导北京奥运会举办城市及周边城市、上海世博会相关六省一市、广州亚运会相关六省区工商机关建立了防范传销协作机制。目前,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合作范围已覆盖到全国大多数省区市,跨地区联合执法、信息情报互通、案件协查共办的执法网络正在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是压缩传销生存空间的有效方式,也是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2007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召开了创建无传销社区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创建工作在全国的开展。近年来,各地工商机关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创建工作。辽宁省召开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现场经验交流会;山东、河北、广东、贵州对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进行评定,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创建领域不断拓展,创建内容不断丰富,创建形式不断创新,一些地区已延伸到厂矿、企业、商贸区,扩展到乡(镇)、县(区)、市(地)。针对在校学生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与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与教育部建立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工作联系机制。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等工作,效果不断显现,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局面正在进一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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