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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打传大揭秘:八年拉锯战初见成效

http://www.dsblog.net 2010-12-21 10:18:13

  传销让来宾背负骂名

    确切地说,来宾并不是传销在广西的最初发源地。2002年12月,来宾成立地级城市,为了加快建设和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了一大批投资商前来投资创业。

    从2003年底开始,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来宾这个新建城市,蒙骗了一大批外来人员到来宾搞起传销活动。

    当地官方透露,2004年和2005年,进入来宾市城区的流动人口最多时达到近5万人,其中传销人员最高峰时达到两万多人。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为给自己披上合法外衣,谎称传销活动是搞活市场经济,来宾是国务院内定的传销试点城市,政府明打暗保。对于政府的打击,传销组织者又宣称那是政府的宏观调控,是为了控制规模、压缩传销体系,不是取缔传销,以此蒙蔽受骗的人。

    大量传销人员的涌入,滋生了畸形经济,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秩序。

    一是推高了房屋租金。在2005年最高峰时期,来宾市区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月租从原来不足500元飙升到2500元,比首府南宁还高。在传销者聚集的市郊长梅、长岭等村庄,村民们在世代相传的耕地上建起了五六层高的楼房,每天打牌、收租和睡觉。

    二是推动了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在市场里卖菜的人,面对说普通话的外来者,都故意把价格提高几角钱。但到了后期,处于最底层的传销者因为发展不了下线,往往穿着光鲜的衣服到菜市里去捡拾摊贩丢弃的菜叶。

    有人估算过,仅上述两项,传销组织在2005年的高峰时间,一年在来宾的消费就达到了6000多万元。受益群体无外乎是“包租公”、出租车司机和卖菜的摊贩。

    然而,传销的存在,让来宾背负了多年难听的名声,来宾普通市民对此至今仍耿耿于怀。

    2006年底,随着中央电视台的曝光,报道号称来宾有10万传销大军,来宾由此在全国扬名。尽管官方从来不认可这样的数据,但大量的传销者涌入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样的名声,至今还难以消除,很多市民都不希望传销的存在。
 

    一张40万元的处罚单

    过去8年间,来宾打传走过了一条曲折之路。

    2006年8月,“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启动,来宾市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全国重点打击传销城市。当年9月27日,为了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来宾市发布了关于严禁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规定凡是已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主动清退,否则工商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没收房屋出租者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后数年,来宾市在每次发布有关打传的通告中,多次重申上述规定。迄今已有6户出租房屋屋主被处罚过,罚金5万至40万元不等,另有数名来宾市和兴宾区的党员干部,因出租房子给传销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来宾市工商局开出的一张40万元的最高罚单,至今让人印象深刻。2008年5月1日,陈某将位于来宾市合山路的一栋7层半的楼房,以每月300至800元/套的价格,出租给了传销人员居住。当年6月13日上午,传销组织者利用该楼房对102名传销人员进行培训时,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就在工商部门立案查处陈某违法出租房屋行为期间,6月22日上午,执法人员又再次发现有人在陈某的出租房里从事传销培训活动。6月30日,来宾市工商局对陈某作出处罚,除了没收其违法所得7000元外,还开出了40万元的罚单。处罚决定书生效后,陈某拒不执行处罚,市工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最后查封了陈某的房产。

来源: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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