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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外知名公司 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过亿

http://www.dsblog.net 2013-07-30 14:29:22

  成本低敛财过亿成常态
  《湖北省传销犯罪形势分析》提到,随着网络技术、电子支付工具的发展和出现,为掩盖资金轨迹、逃避侦查打击,网络传销组织往往开设多个交易账户,通过转账汇款、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工具等方式转移资金,最终达到非法敛财目的。
  “网络传销涉案金额过亿元已是常态。目前,全省查办的30多起网络传销案中,涉案金额基本上均超亿元。不过,他们一般只能维持一两年;暴露后,改头换面继续做。”陶三院介绍说。
  如“乐众国际”一案,乐众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网站服务器,开办“乐众国际”网站,对外宣称公司在马来西亚有众多投资项目,以原始股英国伦敦上市、增值预期高为诱饵,吸引投资者购买,缴纳3.5万元成为皇级会员、缴纳45万元成为尊级会员,并以其发展下线的业绩进行不同比例的返利,在湖北、广东、广西、浙江、四川、重庆等10多个省(市、区)发展会员5274名,涉案资金约1.8亿元。
  “相对于传统聚集型传销,网络传销根本不用租房子,而参与人员也不用千里迢迢跑到某个地方去听课,只要在网上注册后交钱就行,这使得网络传销的成本低廉、危害更大。”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调研员武烈超说。


  隐蔽性强吁加强网络监管
  湖北警方的这份调研报告认为,网络传销后来居上,愈演愈烈,原因在于其隐蔽性更强,要求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注册方能加入,每个会员都有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只有网站管理员掌握,一般人难以进入,相关执法部门和侦查机关一般很难发现。
  2011年,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捣毁一个假冒全球知名私募股权公司KKR集团进行传销的犯罪网络。警方查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梁某等人,建立与KKR集团中文网站高度相似的网址,以投资KKR私募股权可获高额回报为诱饵,在武汉、京山、荆门、钟祥、潜江等地发展下线人员数百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目前,对于网络传销的定性、管辖、追诉标准、侦查程序等司法执法问题,已基本解决,这方面不存在打击难度。关键是,各警种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配合,及时发现并打击网络传销犯罪。”陶三院认为。
  此外,传销手段和手法更加隐蔽,导致参与者对传销违法犯罪存在认识误区,担心司法机关查处后收不回投资、自身利益受损等,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
  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建议,各地加大对非法传销网站和网络服务运营商的监管,促使网络运营商加强自律,抵制和远离网络传销活动,发现涉嫌为传销组织提供帮助和不正当服务的,立即关停网站,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还要让群众了解传销特别是网络传销的欺骗性、隐蔽性,提高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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