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平会罚美商维玛 涉嫌违反多层次传销规定
http://www.dsblog.net 2013-08-22 15:52:01

公平会委员会议通过,美商维玛台湾分公司从事多层次传销,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为参加人,未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书面允许,违反依据公平交易法第23条之4所订定之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16条第2项规定,处新台币5万元(约合人民币1.02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依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规定,多层次传销事业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为参加人者,应事先取得该限制行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书面允许,并附于参加契约。
公平会对维玛公司进行业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无法提出部分限制行为能力参加人之法定代理人同意书,仅于申请书上加注〝补监同〞,该公司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未于事先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书面允许,已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16条第2项规定。
<<
1
>>
来源:经济日报
相关报道
dsblog.net推荐
- ·三生2026嘉年华社区轻创新产品发布会
- ·美国《直销新闻》专访玫琳凯瑞安·罗杰斯
- ·天狮土耳其市场连登《财富》《福布斯》
- ·和治友德精彩亮相2026夏季达沃斯论坛
- ·【全民养牛】诈骗案宣判十年有期徒刑
- ·春芝堂荣获上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 ·完美代谢CP荣获多项行业大奖
- ·金木获评2026河北先进级智能工厂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