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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家新企业争鸣直销 新势力挑战市场新格局

http://www.dsblog.net 2013-11-25 11:20:12

 

2013年11家申牌企业一览

 

金芦荟——金芦荟胶囊、口服液

 

 

  海南金芦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创建于1995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人代表为归国博士黄小周。经过十年艰苦创业发展,公司现已建立起国际领先的芦荟产品研发中心和芦荟深加工生产线,并在海南拥有3000余亩亚洲最大的芦荟种植基地,总资产达1.2亿;公司集种植,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大型芦荟产业集团,也是海南省明星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自1998年第一个金芦荟产品问世,迄今公司研发的原料,保健品,化妆品三大系列芦荟产品已多达上百种,其中,金芦荟胶囊,口服液,精华素含片荣获国家九五计划技术创新优秀项目奖和中国国际保健精品博览会金奖,芦荟凝胶提取技术与生产工艺获中国,美国五项专利.在琳琅满目的芦荟保健品中,金芦荟第一个通过GMP认证,且唯有金芦荟产品可以标出芦荟提取物准确含量.由于产自我国生态环境最好的宝岛海南,纯天然,无污染,加之科技含量高,服用效果好,金芦荟一直是广大消费者的最爱和首选.。
  为了适应全球保健产业发展加速和国内保健品市场升温的新形势,近年来公司确立了创建强势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品牌战略.在科研上加大投入,着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在销售上改革创新,汲取国内外保健品营销成功经验,引进特许加盟专卖模式,力求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在管理上继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吸纳优秀人才,推动企业良性发展.可以预见,金芦荟必将成为中国芦荟产业第一黄金品牌。

 

海南金芦荟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直销声明

2013年1月28日


  海南金芦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已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呈报相关材料,申请直销经营许可。现本公司郑重声明,如获得批准从事经营直销业务,本公司将实现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坚决杜绝《禁止传销条例》中所列的各类传销行为,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二、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备及披露程序。按照《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及时准确向政府报备并通过信息披露网站(www.jlh88.com)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三、本公司的直销员计酬制度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包括: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直销员的报酬总额(含奖金、佣金等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严禁团队计酬。
  四、严格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培训行为,对拟招募的直销员和公司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直销基础知识等各种培训,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本公司直销活动,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五、本公司承诺对分支机构和拟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能够证明其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同时,严格自查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行为,积极配合政府对我司直销业务的管理和监督。
  六、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退货和换货制度,通过公司直销员及服务网点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退换货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为顾客提供全面购货保障。
  七、本公司对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
  八、公司拟直销的产品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及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第72号公告对直销产品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
  特此承诺!  

直销博客网 文/黄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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