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生效 保护中心将成立
http://www.dsblog.net 2014-02-14 17:29:35

〝公平交易委员会〞副主委孙立群2月10日表示,多层次传销管理法已生效,盼望多层次传销保护人中心 1年之内可以成立,以帮助老鼠会受害者、传销商(俗称下线)等打团体诉讼。
孙立群说,多层次传销保护人中心将以财团法人型态成立,由多层次传销业者出资,盼望 1年内可以上路。
多层次传销管理法已于1月29日经公布,同年1月31日生效,他表示,原公平交易法有关多层次传销的规定,已不再适用。
管理法施行前,对于多层次传销的定义,须以〝给付一定代价〞为条件,也就是要缴交入会金;管理法施行后,无论是否要缴交入会金,只要是从事多层次传销的事业,均会纳入法规中规范。
<<
1
>>
来源:“中央社”
相关报道
- 2025直销企业优化消费环境创新案例公布
- 直销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3·15圆桌座谈举行
- 从严规范直销 准格尔旗市场监管划核查重点
- 黑龙江:开展直销挂靠行为排查整治“回头看”
-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直销行业专项检查
dsblog.net推荐
- ·安然荣登《中华品牌年鉴2025》
- ·富迪生态深耕产业赛道
- ·2026绿之韵数字化春季启动会盛装演绎
- ·春芝堂“花好越圆”越南尊享之旅举行
- ·太阳神惊艳亮相沸点会
- ·无限极三款产品拿下省级技术认证
- ·理想华莱第十二届植树活动圆满举行
- ·金木列入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领军企业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