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女头目越来越多 法官分析:女性容易着迷
http://www.dsblog.net 2014-04-09 16:23:28
传销之害由来已久,刑法专门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亦有四年,但传销组织仍在发展、变异。记者近日对我省审理的20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后发现,面对高压打击,传销活动已今非昔比,组成人员更加复杂,暴力犯罪倾向也越来越明显。
女性成员不断增多
传销案中女性呈不断增长的势态,在20起案件的125名被告人中,女性被告人有47人,占了三分一还多,其中大部分是先被骗进传销组织,然后又去发展下线骗人。
更让记者吃惊的是,越来越多的女性传销人员成为传销案件中的主要头目,在记者统计的20起案件中,女性位列前三位被告人的案件高达12件,其中是第一被告人的案件有4件。一名叫王丽娟的女头目涉案金额创下纪录,另一名叫王小琴的则率领传销人员围攻打传人员。
“女性更容易相信人、好骗、容易着迷,而且发展下线的能力比男性要强。”合肥市庐阳区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在他近期审理的一起13人传销案中,女性被告人占了5个,发展下线达百余人。
学历高的职位不高
传销涉案人群近年也由单一到复杂。除农民和城市无业者外,公务员、教师、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实业家也屡屡可见。
王芳,今年32岁,大学毕业后经人介绍加入传销组织,直到2012年才升格为“老总”级别,而且在传销组织中话语权也非常有限,受审时被列为第五被告人。
记者统计发现,125名传销被告人中,拥有本科学历的有7人,没有一人成为排名第一的“老总”。20起案件中,第一被告人学历除2人拥有大专学历之外,其余均是高中及以下。
暴力犯罪倾向明显
统计数据显示,20起案件中,其中15起案件都是被定性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还有5起分别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
“现在传销特别容易诱发其他犯罪,譬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暴力抗法等恶性犯罪。”合肥中院刑庭的法官告诉记者,如发生在2012年11月29日“绿怡居命案”,2013年7月28日“金星家园命案”,构成故意杀人罪;2013年5月4日发生在滨湖的千人围攻打传人员案,构成寻衅滋事罪。
省高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传销组织以招聘或介绍工作等理由,将被害人骗到特定地点“面试”,然后限制其人身自由,对被害人实施胁迫、非法拘禁等手段,作案手段暴力倾向性越来越明显。(蜀法、鲁岩、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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