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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妈加入中国明明商搞传销发展550人

http://www.dsblog.net 2014-09-11 14:14:36

  打着虚拟经济、共同致富的幌子,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目前,虚构某种正规平台来骗取钱财的新型传销正在出现。昨天,云阳县工商局通报了这起以“中国明明商”为名组织传销活动查处的始末,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组织者非法财物184万余元并罚款175万元。


  想入会先交4010元
  去年5月9日,有人匿名向云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一个叫黄某容等人领导下的“中国明明商”组织在活动,对外宣称有一个能够使老百姓迅速翻身致富的好项目,加入该组织的人在两年内就可以获得319.5万元。
  根据要求,加入该组织首先要通过担保人缴纳3990元借资款及资料费20元,合计4010元。交款后成为环民,在第二个月就要发展两个人加入组织,分别称为根和芽。已经发展了根和芽两个人的环民就叫“薪种”,此时,根、芽就称“薪种”发展的第一层(后以此类推至N层)。
  如果发展成功,从第三个月起,就可以连续三个月分别获得2000元、500元和1000元的岁月流金(报酬)。被发展加入该组织的人如果连续不断地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该组织,就可以每月分别获得5000元、8000元、14000元等逐渐增多的岁月流金,两年内可以获得319万余元。由于其行为符合传销的特征,云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黄某容等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没收非法财物184万余元
  很快,网站组织者身份查明,黄某容等3人都是女性,年龄都在五六十岁,家住重庆主城。黄某容是“中国明明商”重庆总商委商代,负责会通、宣传和交流。黄某琼是“中国明明商”重庆总商委商务,负责宣传资料的发放和收取。童某琼是“中国明明商”重庆总商委会计。
  2011年,重庆“中国明明商”组织由谭某龙从山西引入重庆。在黄某容、黄某琼和童某琼的组织、领导和策划下,共发展了550余人加入重庆“中国明明商”组织,形成了以当事人为顶端的一个完整的金字塔结构体系。
  云阳县工商局作出如下决定:没收黄某容、黄某琼、童某琼非法财物184万余元;没收黄某容违法所得7万余元;处黄某容、黄某琼、童某琼罚款175万元,其中,黄某容罚款75万元,黄某琼罚款55万元,童某琼罚款45万元。


  5种网络致富方式都是传销
  一是“电子商务”。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打出电子商务的旗号,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二是“免费获利”。宣传“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增值”、“循环消费”、“消费多少返多少”等,实际是诱骗人们参加传销活动。
  三是“网上创业”。宣传“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四是“网络博弈”。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五是“爱心互助”。利用人们纯真的爱心和追求健康的心理,打着“关爱他人身体健康”的幌子,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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