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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慈善传销”以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五年

http://www.dsblog.net 2014-10-28 08:36:43

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妇女高某,注册成为某所谓“慈善中心”的会员后,对外打着慈善的名义吸引会员并通过收取会费敛财,一年内便发展近1500名下线会员。日前,房山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五年。

2012年6月,高某注册成为北京集善家园文化发展中心的一名会员,这个所谓中心在宣传中对外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为名,对内则要求参加者必须缴纳1830元入会费,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高某随后开始在房山区发展他人加入这个所谓的“集善家园”,并在此过程中承担起宣传、培训等职责。高某发展下线人员多达1446人。2013年4月,高某经人举报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取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其行为实质是典型的传销。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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