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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政府为什么要严打“老鼠会”?

http://www.dsblog.net 2006-10-11 11:29:43

    2006年5月9日中国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传销犯罪--“鲁剑”行动战果情况。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公安部门共同开展“鲁剑”行动中,从2005年至今年3月,全国工商行政机关共查处案件1468件,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80余个。据统计,2001年至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传销犯罪案件2848起,打掉传销团伙3800多个,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0500余人,教育劝返受骗群众33.66万人。 
     
    而在2006年9月20日举行的《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传销犯罪团伙2179个,解救被骗群众和教育劝返人员65823人。1月至8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取缔19009个传销窝点,清查遣散传销人员42.27万人次。 
    
    从上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今年1月至8月份无论是取缔传销窝点还是遣散传销人员的数量都比前5年的总和还要多。笔者在此不禁发问:为什么政府加大了对传销的打击力度,而市场反馈的传销事件还是越来越多呢? 
    
    当我们直面对国内直销市场现状,认真分析一下错综复杂的直销市场发展环境时,就会发现传销越打越多既有其客观的社会自然发展因素,也有其行业自身发展的主观因素,这是各种社会经济矛盾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直销理念被变相利用而导致传销上升 
    
    直销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进入中国大陆的,至今已有16年的历史了。在风风雨雨的16年过程中,从直销引入到直销发展,从全面禁传到直销开放,直销理念已逐步渗透到中国社会的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去年《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后,直销这种经营方式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并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赢得了众多企业家的关注和探索。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直销理念的精髓也被部分灰色经营组织所利用,转而成为其变相进行传销和非法牟取暴利的工具;因此,随着市场经济变革的深入发展,传销案件在一定时期内上升也是一种必然。 
    
    二、专业人才不规范渗透导致传销蔓延 
    
    在中国直销业16年的发展过程中,通过社会实践的锻炼和考验,一大批直销专业人才茁壮成长;特别是外资直销企业的大举进入,把西方规范化的直销管理经验和直销教育模式广泛进行传播,为中国直销市场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直销人才。 
    
    在我国直销行业飞速变革的过程中,直销经营方式逐渐被传统经营的企业家们所看好;而这些直销人才也成为有志于进行直销经营企业家们所猎头的对象。直销专业人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迅速渗透,由于部分人员不规范运作和试水直销管理不善导致传销蔓延。 
    
    三、中小企业转型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传销滋生 
    
    我国改革开放后,一大批中小民营企业快速成长。在市场经营中,供大于求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但是,由于传统经营中企业进行市场拓展的费用比较大,例如:人工费、广告费、进店费、展示费等多达几十种或上百种,对于襁褓中的中小企业是望而生畏。为了迅速走出市场经营中的瓶颈企业家们是绞尽脑汁,而直销方式正符合了他们迅速启动市场和减少运营费用的需求;特别是中国直销重新进行立法后,直销成为众多中小企业所关注的焦点。目前,在我国一大批中小保健品和化妆品企业中,只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纷纷进行试水直销,直销成为企业突破市场经营瓶颈的特殊方式。但是,由于管理不善也为传销的滋生埋下了温床。 
    
    四、社会再就业压力增大导致误入传销人员增多 
    
    目前,由于科技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加之我国人口阶段性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中国社会就业压力过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06年就业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报告认为,2006年16岁以上人口增长达到高峰,劳动力资源增量有1700多万人,预计全年城镇需要安排就业总量逾2500万人,同时,预计今年城镇可新增就业岗位约1100万人,劳动力供大于求将达到1400万人。 
    
    而直销却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它是通过人员行销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与推广,是实现个人创业的最佳方式之一。特别是中国直销重新立法和变革后,直销行业处于一个大洗牌的过程中,需求的各类专业人才较多;因此,直销市场在社会再就业活动中倍受瞩目,从而引来了许多有素质的专业人才加入,直销市场人员交流火暴。但是,由于社会正确引导直销文化理念的工具不足,促使部分人员的直销专业知识较匮乏,导致误入传销的人员较多。 
    
    五、《两个条例》实施政府职能部门打击传销结案率提高 
    
    2006年末,我国政府颁布和实施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在法制体系上为政府职能部门执法提供了法律保障。基层执法人员可以依据《两个条例》为标准进行直销经营检查,直销与传销一目了然;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职能部门加大了打击传销的力度,导致传销结案率上升也成为了一个发展的必然。 
    
    总之,在我国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传销作为一种经营逆流还会有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正本必须要清源,加快直销法制化建设还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以人为镜,可以正己;以法为镜,可以正国。 
来源:中国直销专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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