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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时代》:直销立法十周年 见证与变迁

http://www.dsblog.net 2015-09-07 10:16:18

  自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颁布以来,中国直销走到了立法的第十个年头。
  十年激荡,十年变迁,中国直销业从最初的野蛮生长到如今的日渐规范、健康。这十年,我们一起见证了行业的发展以及直销人的成长。
  十年风雨,十年奋斗,这十年,中国直销业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企业家及专家学者。他们为行业出谋划策、正本清源,带领行业一路向前。
  如今,世界谛听中国的足音,直销人期望获得更好的发展。
  十年,我们又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
  我们一起携手,风雨同舟,戳力向前。


传销

 


  在英文里,传销和直销均可译为Direct sale ,就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销售行为。刚传入中国时,传销还是个中性词。在1996年和1997年,国家工商总局分别出台《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和《传销管理办法》,对传销进行管理。
  受暴利的诱惑,社会上各类的传销组织靠投机取巧,以高回报为诱饵,通过高会费以达到聚集钱财的目的,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面对这一混乱的局面,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的命令,对整个传销业进行全面封杀。
  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出台。两部条例分别对直销和传销进行了定义,其中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而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至此,直销和传销从法律层面被区分开来,其中直销受到法律保护,传销被定为非法活动,成为了执法部门的打击对象。
  在这之后,许多传销大案浮出水面。2012年,太平洋特大网络传销案告破,法院最终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70.8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将3名传销头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40阳光工程”传销案也轰动全国,该传销组织要求每个入股的人投入6.98万元,然后再拉29个人入股,就能获得1040万元巨款,全国各地有不少人陷入该陷阱,尽管相关部门多次打击,然而屡禁不止。
  在两部直销管理条例的引导和企业自身努力下,获牌直销企业慢慢成为行业的主导力量,随着政府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加大,传销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小。唯有这样,市场经济才能平稳运行,社会才会更加稳定。


  中国著名直销理论研究专家王义
  按照两部管理条例来划分,没有获取牌照就开展直销业务即为传销,这一点已经得到执法者和消费者的认同。而从一个研究学者的角度来看,建立在销售产品基础上即为直销,建立在欺骗基础上的就为传销。现在传销运作的形式有滚动性销售(老鼠会)、异地运作、网络运作、资本运作(发行原始股)等等,普通人只有提高甄别能力,坚信劳动致富,抵制诱惑,才能不落入传销的彀中。

来源:《分销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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