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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穿“新衣” 检察官建议织密打击传销法网

http://www.dsblog.net 2016-05-03 10:29:25

郭山泽/漫画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一些传销组织以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来自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的一份调研也表明:2012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一共办理涉及传销的刑事犯罪案件23件48人。其中,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13件26人,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传销案件呈现出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犯罪手法不断翻新。


  “家庭式”模式盛行
  举办讲座、组织培训,通过“精英”们讲述励志故事进行洗脑教育,从而发展下线,这种老套的传销模式如今已经被抛弃。为了逃离打击、便于管理,犯罪分子如今更热衷的是一种“家庭式”传销模式。
  他们将组织成员划分为若干个“家庭”,每个“家庭”一般有10人到20人左右,通过租住房屋作为传销网点分散在各地,并在某个地方设置总代理,进而形成全国的网络。在“家庭”内部,一般有家长、管家、业务员等多个层级。每个“家庭”人员组成并不固定,不定期进行调整,不同“家庭”之间还会按照上线统一调配进行业务往来。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与“家庭”成员不直接接触,严格按照层级逐级下发指令,且多用代号联络。
  2014年,泰州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传销案,吴某伙同他人在泰州下辖的靖江市设立“家庭式”传销窝点7个。作为该传销团伙的领导者之一,吴某化名“方彦”,平时极少露面,只在“家庭”成员交纳费用购买产品时才现身,收完钱后立即离开,底层人员根本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和去向。
  “这种‘家庭’式传销网点分布广、人员不固定、与上级‘隔离’,导致公安机关侦查难度非常大。即便个别‘家庭’被查处,仅能抓获层级较低的人员,高层级的领导者难以到案。”办案检察官说。


  暴力化倾向严重
  戴某是一名29岁的农民工,2012年8月13日,他被网友骗至泰州市海陵区某传销“家庭”,这一进去,他再也没有机会出来。
  由于戴某坚决拒绝加入传销组织,“家长”王艳艳立即招来“家庭”骨干成员对其进行“开导”——泼冷水、扇耳光、用毛巾堵住嘴巴,用脚猛踢、猛蹬肢体及胸部,致其当场昏迷。
  事后,昏迷不醒的戴某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戴某系因钝性物体及较大外力作用于胸前致心脏破裂引起大失血死亡。
  在另一起非法传销案件中,被害人卢某在被传销组织非法拘禁24天后,因不堪忍受殴打、侮辱从5楼跳下。后经靖江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卢某构成重伤二级。
  近年来,由于法治宣传的不断深入,传销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已广为人知。被害人被骗后,往往第一时间便能识别出传销组织的性质。如此一来,犯罪分子再通过“上课”、非法拘禁等形式进行“洗脑”已较难达到目的。一些传销组织为迫使被害人加入,实现敛财的目的,开始对被害人实施殴打、体罚、威胁等,迫使被害人交钱购买所谓“产品”,转变为抢劫行为。
  “这种暴力行为一旦升级,极易引发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严重侵害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办案检察官介绍说,“更有甚者,一些骨干分子煽动参与者暴力抗法,甚至袭击、殴打执法人员,有些传销组织案件实质上已经符合黑恶势力性质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

来源:检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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