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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广业:三巨头获牌 直销底限又抛给了谁?

http://www.dsblog.net 2006-12-04 13:51:13

    2006年12月1日下午六时,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公示了安利、完美、玫琳凯三家公司获得直销经营资格,使得外商投资直销企业列表的企业的数目达到10家,而内资企业只有3家的中国直销市场经营新格局。
    
    其实不然,安利3巨头在最终时刻获得直销经营资格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按照政府规定的《直销管理条例》要求硬件标准3家外资企业都具备,从鲤鱼跳龙门的角度上讲也是市场公平竞争的结果。但是,笔者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上分析后不禁要问:安利3巨头获牌已经冲出了直销大限,那么未来的直销底限又抛给了谁?
    
    据有关媒体报道,中国目前拥有以直销形态进行经营的企业或组织达到3000家以上,其中外资企业数量约占10%不到,而外资企业的年度销售额却占中国直销市场销售总额的80%以上。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直销企业拿牌的数量、还是直销市场的占有率,中国直销市场已经逐渐呈现出了非理性的马太效应,促使外资直销企业发展是一路开放的单边主义,民族直销企业已经处于严峻的生与死考验,使中国直销的底限又抛给了政府和民族企业。
    
    不是吗?
    
    一、3巨头获牌,把直销政策的包袱抛给了政府
    
    众所周知,安利、中山完美和玫琳凯在过去的直销市场经营中一直是以多层次为代表的企业典范,其在中国直销市场经营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都是通过以多层次经营模式为基础而组织和发展起来的;现如今3巨头获得中国政府颁发的直销经营资格牌照,从此以后就改用政府规定的单层次形式进行直销经营,你信吗?
    
    安利3巨头通过所谓的直销新政对原多层次分配制度进行改革,重新迈进了中国直销经营的合法大门。何为单层次、何为多层次、何为团队计酬,单层次和多层次能够相互变通吗?企业又一次将这个最敏感的直销的政策包袱抛给了政府职能部门。
    
    二、3巨头获牌,把直销经营的底限抛给了民族企业
    
    安利、中山完美和玫琳凯在中国直销市场可称得上是巨无霸,经过去10多年的直销市场运营,其在市场中的销售规模和销售总额上是无人能比。无怪乎直销业界有一种现实的说法,中国所有的民族直销企业加在一起不如1个完美公司的销售额,而2个完美公司不如1个安利公司的销售额。因此可以说安利等3巨头获牌,重新为外资企业奠定了在中国直销市场上的垄断地位。
    
    面对已经形成的中国直销市场新格局,直销经营的底限不又是抛给了众多的民族企业吗?
    
    对于国内大型企业,政府在政策上是积极鼓励其进入直销市场;但是,由于企业主客观条件的约束和限制,导致没有直销经验的大企业进入直销市场就是找死。例如,原中国最著名的3家大型会议营销企业,先期试水直销的珠海天年公司因经营思想和管理策略不善,已于今年年初退出了直销市场;而第一个获得民族直销经营资格牌照的珍奥集团,由于没有按照政府制定的直销经营规则办事而被取消了直销经营资格;惟一剩下的南京中脉,手里握住了刚刚得到的直销经营牌照却不知从何下口,会议营销与直销的相互对冲,其结果或许还要重蹈覆辙吧?
    
    而对于大多数国内的中小准直销企业来讲,由于缺乏政府要求的直销企业经营资格硬件条件,直销经营资格是可望而不可及,因此,未来不能以独立的直销方式进行市场经营成已为现实。所以,3大巨头获牌后,把直销底限又抛给了众多的中小民族企业,未来直销经营是偃旗息鼓,还是弃暗投明,民族中小直销被迫走到了选择的十字路口?
    
    三、3巨头获牌,把直销管理的双刃剑又抛给政府
    
    前一阶段,由于外资10大转型直销公司的大限还在,因此,中国直销市场经营还处于一种军阀混战的状态;但是,安利3巨头获得直销牌照后,中国直销市场新格局已经基本形成,直销拿牌企业与不拿牌企业是泾渭分明。
    
    在大的直销市场环境形成后,政府职能部门的直销管理之剑将高高举起,必然要加大对直销市场的管理力度;按照有关直销法规的规定,有直销牌照的就是合法经营企业,无直销牌照的就是违法经营企业。今后如果无牌照的企业再继续以直销方式进行经营,政府执法部门将会一剑封喉。
    
    由于中国直销市场发展的特殊性,目前在市场上90%以上的还是民族准直销企业,特别是地方性的中小民营企业占多数,将成为直销管理之剑的众矢之的。当安利3巨头获得直销牌照后,其成功地规避了政府最直销管理的剑锋;同时,戏剧性地把直销管理双刃剑又抛给了政府,未来直销市场上大多数是政府管理之剑在削民族企业之盾。
    
    总之,当安利3巨头获得直销牌照后,直销牌照就会再次成为特殊的经营特权而剑走偏锋时,直销新格局将会严重地制约民族直销业的发展。
    
    按照直销经营的基本原理讲,直销是一种无店铺的销售行为,灵活、机动和迅速扩张市场是其主要的竞争手段;因此,直销并不是大型企业的特殊专利,直销从某种程度上讲更适合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与发展。在此真诚地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能给众多民族准直销企业市场经营的一个新支点,也让他们都有机会撬一撬梦想中的经济地球。
来源:中国直销专业网 作者:梁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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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9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9楼, 博客 2006-12-06 11:55:11   投诉 支持(761)
    南方李锦记真混蛋,随便审批专卖店,就象狗熊拣鸡蛋,不顾后面只看(钱),卸磨杀驴他也干.你说混蛋不混蛋.
  • 第8楼, 2006-12-05 11:44:19   投诉 支持(765)
    因为开会不收钱的.当今社会实力就是尊严.有实力当然有魅力.2005一年向国家诚信纳税26亿人民币比其它直销公司(包括第二名的)的年营业额还多,不服是不行的.
  • 第7楼, 抱不平 2006-12-05 11:00:26   投诉 支持(817)
    把所有的机会都给了外资,难道我们的民族企业就不合法吗?就没交那一个亿吗?真不知道政府是怎么想的!就是愿意把钱往外扔!难道我们中国人很有钱吗?
  • 第6楼, 海王国际招商 2006-12-05 00:01:13   投诉 支持(763)
    中国最大的医药巨头,2006年8月 18日全面进军中国直销行业,现在面向全国各地招商,2006年11月1日到2007年4月30日用两千万大奖,全力支持市场.当很多企业把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投向广告的时候,海王集团高瞻远瞩,把高额的广告费用直接返给经销商.合作咨询QQ:461780267 2006年12月1日--18日期间合作,有重大优惠
  • 第5楼, 搞不懂 2006-12-04 23:48:40   投诉 支持(710)
    制度是一个企业对经销商业绩的一个肯定和承认;是对经销商的一种人道主义的真实体现;是有实力、讲诚信的企业的一个真实体现。为什么要用单层次和多层次来叛断直销的合法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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