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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知29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http://www.dsblog.net 2017-01-20 09:15:09

  春节临近,化妆品市场也变得格外火热,无论是自用保养,还是作为礼物,小伙伴们新一轮的购物热情已经点燃,此时化妆品安全方面也显得额外重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努力让监管工作“跑”在风险前面,为强化妆品安全监管规范市场工作,聚焦群众关切问题,督促化妆品企业,严守安全底线在全国范围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排查市场上的风险隐患。

  2017年1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9批次祛痘类化妆品不合格通告。抽取全国范围2717批次祛痘类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29批次。发现这29批次祛痘类化妆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含有氧氟沙星、甲硝唑、氯霉素等抗生素药物。《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目前广东省、上海市、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对这29批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在2016年12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检测出60批次不合格祛斑类化妆品产品,检出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含有汞或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曲安奈德等糖皮质激素,《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广东省、上海市、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发处通知,要求展开紧急排查。

直销博客网 文/张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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