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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经营营业场所有助于直销业在中国的发展

http://www.dsblog.net 2007-01-30 00:54:44

    1998年,我国批准了10家原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为“店铺+雇佣推销员”的经营模式,店铺成为这种模式的必要条件。转型企业虽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直销企业,但已经具备了一些直销的特征。直销是否需要设立固定营业场所?直销所指的固定营业场所是否仅指店铺这一种形式?本文拟就这一直销学术研究和立法中一直争议的核心问题进行分析。
    
    直销企业需要设立固定营业场所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交通、通讯、邮政等设施还很落后,设立固定营业场所,不仅可以解决直销员的诚信问题,还可以充分发挥冷静期、退换货制度的救济功能,为直销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因此,从立法和实践的角度看,直销企业应当设立固定营业场所。
    
    首先,从直销的概念来看,设立固定营业场所符合直销的本质。直销是一种离开固定营业场所(away from fixed location)销售的行为,而不是没有固定经营场所(without fixed location)的经营行为,前者更反映了直销的本意。据了解,很多在香港从事直销活动的公司都设有固定营业场所,如安利公司在香港就设有3个固定营业场所。
    
    其次,设立固定营业场所有利于法律与实践的有机延续。通过转型,中国直销管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继续要求直销企业设立固定营业场所也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国外在这方面也有类似的法律规定,从这点看,设立固定营业场所符合国际关于直销立法与实践的惯例。
    
    再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直销立法的宗旨。中国的消费群体仍然习惯于传统商业的销售模式,管理者在对传统模式的管理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管理机制更倾向于传统的属地和级别管辖。因此,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设立固定营业场所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固定营业场所包括店铺等多种形式
    
    直销企业设立固定营业场所从事直销活动,从理论上讲,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设立侵权机构、物流配送分销中心、店铺等,其前提是要能起到应有的救济保障作用,且能符合现行的社会体制和法律规定。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同时在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直销企业的固定营业场所由两部分组成,即省级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服务网点的主要职能是满足产品展示、价格展示、退换货以及提货、储存、接受订货、代收货款等其它功能,与传统商业店铺的销售职能有较大差异。这一点既是直销企业遵从“无固定营业地点”基本业态规律的体现,也是和转型企业“店铺+雇佣推销员”形式的重要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规定的固定营业场所,由其所承担的功能决定应当是物质的,而不是虚拟的,即网络店铺、电视商场等不能作为固定营业场所。
    
    如何设置固定营业场所
    
    从转型企业的实践看,单纯从行政区划角度来考虑设立固定营业地点是片面和不切实际的,而按照市场区域划分又与现行管理体制,特别是行政监督管辖产生矛盾。为避免上述问题,采用市场区域划分为主,市场区域划分与行政区划相结合,可能更为实际。所以,在设立固定场所时,法律只规定到省,省里结合市场区域与市场监管能力自行确定。《条例》第十条规定:服务网点的设立(包括数量)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商务部也几次发函就此问题进行具体规定,解决了关于固定营业场所设置和数量问题。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谁来担当服务网点的主体?客观分析起来,作为承担直销企业责任义务的服务网点,必须是直销企业自设的分支机构担任投资主体;作为传统商业职能的服务网点,可以是合资、合作等多种投资方式并存的市场独立主体,比如店铺。承担销售职能的服务网点,应当具备市场主体资质,不承担销售等经营职能的,可以不具备主体资质。
    
    直销企业借助社会服务来承担服务网点的职能,法律并没有禁止。不过,这种经营模式与连锁经营等营销模式如何划分,是一个需要解决的课题。
    
    如何设立服务网点,商务部做了详细的程序性要求。企业申报时,只要提交其在拟从事直销地区的服务网点具体方案,且网点没有设立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和政府机关等场所,方案得到地方商务主客部门认可。在得到直销批准许可后,可从事直销的企业在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上报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规定不仅符合实际,而且大大减轻了申办企业的负担。
    
    如果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服务网点,在已批准地区不需要报批,只需备案。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条例要求直销企业增加服务网点,但应说明理由。直销企业如果调整服务网点方案,减少服务网点,则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来源:财富导刊  作者:文锋 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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