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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法:中国直销行业将在三年之后迎来春天

http://www.dsblog.net 2007-02-09 10:31:43

    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草案)》。这一条例的通过,对我们直销行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仅因为在该条例内部有关于直销的条文,更在于特许经营这个特殊行业在国内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历经三年  特许经营步入理性发展 
    
    2001年中国入关时三年内全面开放特许经营市场承诺后,中国特许经营迎来了快速普及推广的高速发展,中国开展特许经营企业的数量,从当时的凤毛麟角发展到现在全球第一,达2000多家,近万亿销售额,速度增长之快出乎意料。但是,没有限制规范的发展,也导致了行业发展鱼龙混杂,成活率不高,行业管理缺乏规范,加盟陷阱时有发生。行业的快速发展,要求建立起规范行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几年来,特许经营界对条例的颁布寄予了极大的期盼。
    
    2004年年底,商务部正式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一方面,这是为了履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进入中国特许经营市场;另一方面,这是为了规范国内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当然,立法的根本原因不是如直销立法主要是为了偿还入关时我们的承诺负债,而是政府确实内在需求推动特许经营事业良性发展,更重要的是特许经营行业本身在我国的快速发展,确实需要有一部相对完善、规范的法规来加以规范与管理,以保证特许经营行业健康快速稳建发展。这种内需力不仅是行业的需要,也是现任政府主管者的需要。所以同时是在入关时的相同承诺,特许经营立法比直销立法快出台和更顺利出台也就成了事实。 
    
    从2005年2月1日《办法》正式执行为标志,中国特许经营将开始步入法制化、国际化时代。毫无疑问,中国特许经营市场将成为对外资全面开放的国际化市场,中外特许经营品牌将同台竞技,推动中国特许经营的发展;同时,国际化的中国特许经营市场,也将迅速提升国内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国内特许经营品牌走出国门,实现中国特许经营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 
    
    2007年1月31日《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草案)》原则上通过,更是对特许经营行业的进一步规范,该法规的效力也由部门规章上升到了国务院的政策性规章,法律效力上整整提升了一个级别。而其中修正的部分,正是对这几年市场进行考察后提出的有效的管理方式。
     
    特许经营与直销的特殊关联 
    
    特许经营法的准时出台摧生了直销法的尽快出台。特许经营与直销经营都是中国政府在2001年加入WTO时所做出的国际承诺——三年开放并立法。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因此遵守入关承诺,本身就是中国市场经济的体现。 
    
    直销法在经过了多次易稿,不断的政企博弈中终于浮出了水面。虽然,政府在直销立法过程中,多方面听取了企业的声音,也多次组织相关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召开相关立法研讨会,但正式出台的直销法并没有如企业与行业所要求的那样,按国际惯例开放直销市场。 
    
    在2005年9月颁布的两大条例中,在禁止“拉人头”、“团队计酬”、“拨出率不高过30%”等严苛条例下揭开了合法的面纱。过去数千家运用直销模式经营的企业,何去何从?一下成了业内的焦点。要么,转型传统经营,可市场倍增性从何而来?要么,原部份中小直销公司全部转入地下,与政府打起游击战来!!要么,转入特许经营,以保障合法的市场倍增效果。笔者认为这可能是大多想合法经营者必然的选择,当然,传统的连锁经营终端店铺赢利能力不足,造成连锁体系原动力乏力也是特许经营必须解决的问题。新的连锁经营法的颁布,给我们解决这一课题创造了法制环境。 
    
    而目前的市场实际是,有众多的企业将直销与特许经营进行融合,力求寻找《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突破点,这种行为本是市场的选择,但是,若无法规的进一步规范,相信会有很多的企业“误入歧途”。而此次进行修正的《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相信有这一特殊原因。
     
    以特许经营从事传销,将受重罚 
     
    严苛的直销法的出台,促进了特许经营行业更大的发展,不仅从数量上、总量上,更可从经营模式上,创新的特许经营模式将获得更大的发展良机。而不可避免的,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如果以特许经营之名,行传销之实,又该如何?
    
    在《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草案)》中明确指出,以特许经营从事传销的,将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进行处罚。这不仅仅是两个条例的结合点之一,更是对目前众多以特许经营从事传销的企业或个人的有效遏制。 
    
    背后的启示 
    
    在此次原则通过审议的《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草案)》中,有一点值得我们深思。在特许经营的审批上,该条例规定,有意从事特许经营的,仅仅需要向省级商务部门进行报备,而无需审核。由审核制向报备制的转变,说明企业在市场上的自主权进一步扩大,而政府则进一步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联想到目前的中国直销业,仍旧采用的是审核制,而且要通过国家商务部门的审核,这无疑降低了企业的自主性,政府的管理职能更加明显。这种职能上的差异,根源在于两个行业的特殊背景,应该说是能够理解的。
    
    但是,特许经营行业从开放,到《办法》,再到目前的《条例》,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尤其是近三年的发展,市场的不断变化,导致了法规的进一步完善,这说明我们的政府是严格遵循入世承诺的,而直销行业目前也仅仅走过了一年,《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对市场上的影响,依旧处于“实验”状态,再经过市场的考验后,才会进行进一步的修正。 
    
    因此我们相信,未来的中国直销行业,在历经两至三年的市场后,将会迎来新的变化,而这个变化的根源,则在于《直销管理条例》的进一步调整。我们希望,众多的直销企业能够在这两三年内合法理性经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迎来行业发展的真正春天。
来源:中国直销传播网 作者: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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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1楼, 耐夫 2007-05-27 00:37:37   投诉 支持(920)
    经再好歪咀和尚也会念歪,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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