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9家医药保健类上市公司陷虚假宣传风波
http://www.dsblog.net 2017-12-13 11:22:24
虚假广告常被解释为经销商行为
2016年4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上市公司通化金马药业生产的药品“仙藜口服液”产品通过广播健康咨询的方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使用一个多月,身上因为糖尿病引发的瘙痒消失了,不用挠了,晚上睡眠也好了,饭后血糖也降下来了,还平稳了”等,被认定为虚假违法广告。
2016年4月21日,通化金马就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在回应中,通化金马表示,公司对“仙藜口服液”实行代理销售,在《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中约定“广告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全部由代理商承担,代理商必须保证广告发布的合法性,如因代理商发布非法广告或采取非法形式发布广告而给通化金马带来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完全由代理商承担。”
通化金马称,在2016年3月初,也就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前,公司就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到有一家经销商擅自篡改原广告批准内容,夸大其功能。在发现问题后,已通知涉事经销商立即停止所有违法广告的宣传。
事实上,在虚假广告风波中,经销商或代理商“背锅”的并不只有通化金马一家。
2016年12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知称,上海交大昂立生产的保健食品“昂立一号牌益生菌颗粒”通过电视媒介发布“没有任何副作用,保证缓解便秘、腹泻,吃一个月,腰围腿围就有改善”等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事件对交大昂立股价造成一定影响。2016年12月27日至29日,交大昂立股价三连跌,总市值下跌超过4亿元。
2016年12月31日,交大昂立发布澄清公告称,发布该广告的是公司的外地电视购物服务代理商上海灏耀实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2日起至12月底,该代理商就已经没有对“昂立一号牌益生菌颗粒”进行任何节目广告宣传。
2015年4月,湖北省食药监局对汤臣倍健子公司佰健生物生产的“汤臣倍健牌蜂胶软胶囊”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其违法原因是“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并在某广播电台共计发布30次。
据媒体报道,事后,汤臣倍健当时对此事予以否认,并表示该广告是当地经销商擅自发布,不存在产品停售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汤臣倍健也并未对此事进行信息披露,当时公司股价并未有较大波动。 而2015年8月湖北药监局的公告显示,广州市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在湖北相应媒体停止了违法广告发布,发布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更正启事,湖北药监局决定解除汤臣倍健牌蜂胶软胶囊的暂停销售措施。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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