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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宁:直销行业也可建造直销商信用记录

http://www.dsblog.net 2018-03-28 10:00:31


  直销启用征信的必要性
  一直以来,我国直销行业宽进宽出的开放致富渠道吸引了大量人员的加入,不管处于哪一阶层,人们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直销事业。因此,直销从业人员针对用户的服务就会存在品质高低和诚信与否的区别。
  对于这些情况,各级职能部门每年也会阶段性地开展检查工作,督查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和退换货情况等,这些措施对于遏制企业和直销商的不诚信行为有很大的帮助,直销企业体系内的自查追溯制度也可以有效地引导规范直销商的行为。
  据笔者了解,目前中国在册的直销员约有300万人,实际参与人数在800万~1000万,基于各种原因,实际可能还会更多,毕竟直销行业的发展确实“太快了”。尽管部分直销乱象随着政府和企业的引导和规范有所好转,但是基于行业的特点,媒体的负面报道仍然持续不断。
  因此,直销行业在社会上一直饱受争议,直销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也无比尴尬。
  作为行业一员,笔者认为,不管是为了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还是为了直销从业人员的形象树立,我们都应该一起为发扬行业正能量而努力,同时我们还要敢于打破“消极不下传”的行业规则,敢于刮骨疗伤,自爆家丑,让不诚信的直销商在业内无处藏身、无法立足。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不诚信的直销商基于直销企业的内部规定而出局,那么他也可以立即转战其他直销企业。
  虽然他的出现或许能够给另一家直销企业带来短暂的好处,但是他的行事风格或做事方式若没有得到改变,对于另一家直销企业来讲,他将是一颗潜在的可随时爆发的地雷,就在近期,业内还发生过类似事件,这是一个值得直销企业深思的问题。
  当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也不能因为个别次数的违规行为就彻底否定一个人,管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教育功能。
  那么对于有“污点”的直销商,笔者建议,行业应该设置一套游戏规则,让他(或她)有机会迷途知返,继续为直销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因此笔者肤浅地认为,要达到上述预期效果需要三位一体:一是直销企业的监管单位,二是直销企业本身,三是独立的直销媒体,这三个不同机构是紧密的协助关系。
  当企业或监管单位发现直销商的违规情况以后,他们将这些信息汇集到独立的第三方直销媒体,直销媒体设置专刊公布有典型违规特点的直销商信息,用于行业警示。
  教育功能的最终目的是引导直销商向好发展,所以专刊中也应设置“改造赎罪”功能。
  比如说A直销商夸大产品功效或增加用户成本被投诉,但是A直销商在投诉以后能够痛定思痛、迷途思返,用十件好事(公益事业、高品质服务顾客等)去“改造”,那么他(或她)的信用等级会逐渐提升,当然这个功能的一切设置都必须是透明的、警醒的、正能量的,而相关大数据信息的建立也将会打破业内信息交互的壁垒,在直销行业起到向善、向好的积极作用。

 


  之前我们探讨了对于失信直销商的“改造赎罪”,那么对于诚信的直销商我们是不是也应该予以鼓励和激励,借助官方或独立的普及率非常高的行业媒体将信息予以公布?是不是可以考虑将这种正能量的直销服务商进行宣导?笔者以为,这也是可以的。
  坦率地讲,通过调研,笔者发现老百姓对直销其实一点都不陌生,他们正在尝试使用直销产品或者运作直销业务,可尴尬的是,他们总是举棋不定,无法判断哪个公司好,直销商是否负责等。
  针对这些情况,笔者认为,直销媒体、直销企业可以邀请监管部门协同作战,共筑直销正能量长城,对于做得很好的直销商,以上机构以小区试点的方式,将该小区直销商的服务成绩、慈善行为予以公示,一是达到规范直销的普法功能,消除老百姓认识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障碍,二是达到鼓励直销商积极性的作用,促使他们更好地为用户服务,三是发挥监督功能,督促更多的直销从业人员规范行为,合法展业。
  每个人都是一张名片,如果直销行业用信用记录的方式给他们画像,与其合作的伙伴会更加清晰、客观地认识他们,并走近他们,直销行业也会因此得到更为健康的发展。
  基于行业特殊性,以上想法的落地实施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谨希望笔者的些许见解能够对行业的发展提供一点思路。

来源:《知识经济·中国直销》 文/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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