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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车智汇七级分销模式发展人员或涉嫌传销

http://www.dsblog.net 2018-04-17 09:54:42


  亚美七级分销模式:
  1、经销商:直推5台,总订单15台,从16台开始,后面会员每进一台自己得利润86元
  直推一台就是:430元+86元=516元
  2、区县代理:直推15,总订单100台,从101开始,后面会员每进一台自己得利润129元
  直推一台就是:430元+129元=559元
  3、金牌区县代理:总订单300台,从301台开始,后面会员每进一台自己得利润172元
  直推一台就是:430元+172元=602元
  4、市级代理:总订单600台,从601台开始,后面会员每进一台自己得利润215元直推一台就是:430元+215元=645元
  5、金牌市级代理:总订单2000台,从2001台开始,后面会员每进一台自己得利润258元
  直推一台就是:430元+258元=688元
  6、省级代理:总订单7000台,从7001台开始,后面会员每进一台自己得利润301元
  直推一台就是:430元+301元=731元
  7、金牌省级代理:总订单22000台,从22001开始,后面会员每进一台自己得利润344元
  直推一台就是:430元+344元=774元
  亚美采用七级分销的分享模式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报酬,变相交纳会费,以下线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明显已经与《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条文相冲突了。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来源:直销行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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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1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10楼, 2018-12-29 22:45:36   投诉 支持(241)
    谁对这话负责人?
  • 第9楼, 2018-12-29 22:45:19   投诉 支持(255)
    谁对这话负责人?
  • 第8楼, 2018-12-25 12:36:49   投诉 支持(273)
    这个亚美公司必须被查
  • 第7楼, 2018-10-18 22:49:08   投诉 支持(251)
    有本事去报警,不用在背后污蔑!
  • 第6楼, 2018-10-14 09:43:13   投诉 支持(261)
    脑子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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