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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资日用品公司违规直销被广东省工商查处

http://www.dsblog.net 2018-05-10 14:39:20

 

办案人员谈体会——
明晰法律概念 抓住关键证据


  近年来,直销企业数量迅速增长,直销监管日益成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与此同时,对法律理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的情况逐渐显现。本案是近年来全国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查办的直销违法重大案件之一,体现了广东省工商局率先垂范、提升全省执法办案水平的决心,对全省直销监管规范执法起到示范作用。
  本案查处过程较为顺利,案件典型,程序合法,处罚文书说理清楚,未有复议或诉讼情况,罚没额度也较大,为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拓宽新的执法领域积累了宝贵的办案经验。


  明确直销概念
  本案的一个关键点是销售人员身份问题,即当事人准经销商的身份性质问题。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立法时的设定,直销企业可以像普通企业一样具有贸易权和分销权,这导致很多直销企业采取不发展直销员而发展经销商的方式规避监管,而相关法律法规认可的经销商需要营业执照和固定的经营场所,无形之中抬高了其规避成本。实际上,很多直销企业会采取类似本案当事人招募准经销商的方式来模糊销售人员身份。
  本案中,办案人员现场查到当事人经销商及准经销商须知和相关协议,并走访部分当事人经销商,确认当事人的准经销商事实上就是没有固定营业场所推销商品的自然人。同时,办案机关也对当事人提出的部分准经销商属于纯消费者的诉求进行了甄别剔除,使得当事人最终认同了办案机关对其违规招募直销员和以直销方式销售非直销产品的行为定性。
  在办案机关调查当事人涉及违规培训收取门票的行为时,当事人一开始总是强调其直销培训的成本问题,而办案人员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抓住“直销企业搞直销培训不违法,但收取门票费用违法”这个关键点,将收取门票行为与直销培训本身相剥离,最终取得当事人的认同,并接受相关处罚。


  抓住关键证据
  以直销企业为对象的违规直销案往往案情复杂,办案人员需要收集大量数据、书证、原始单据等证据。本案中,办案机关面临核实当事人数百名准经销商的身份、销售商品情况、资金进入情况等。
  本案调查期间,办案人员赴上海等地调取第三方交易平台数据,实地核查当事人经销商地点;对当事人多次询问和调查,并对当事人提供的案件材料进行分析,分离直销产品与非直销产品;核对当事人准经销商人员身份,分离涉案会议记录及门票收入金额等。
  本案办理过程中,当事人作为外资企业,全程对调查和询问笔录拍照传输至美国总部,同时对每次笔录的应答和提交材料均通过国际长途和视频由其总部高管和律师团队核定。
  经过长达一年的拉锯式调查,历经当事人总裁被撤职、授权人员岗位调整等变故,办案机关就案件性质、涉案金额、处罚主体等与当事人多次交锋和沟通,最终让当事人认识到其经营制度设定的缺陷和违法性,接受办案机关对本案的定性和处罚。


  掌握办案技巧
  直销案件的查办与其他经济检查类案件相比,既有共性也有特性。通过查办本案,办案人员归纳三点心得。
  一是直销企业对案件有一定预期。直销企业大多熟知《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很多外资直销企业还有专门的法务部门。其实,大多直销企业对于其行为是否违规非常清楚,对行政处罚的主体、涉案的行为定性、罚没额度等都有一定的心理预期和偏向。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应把握直销企业的这类心理预期,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从规范直销行业发展的角度宽严相济,既要给违法违规直销企业以惩戒,又要考虑直销企业以后的规范发展,不能“一棒子打死”,应在法律适用等方面合理把握。
  二是现场调查过程中,直销企业一般较为理性配合,经销商、直销员等较为冲动抵触,但一般最后都愿意接受调查。执法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避免发生直接冲突。
  三是善于把握优质线索。在查办直销案件时,线索筛选和运用非常关键。执法部门对于举报人亲身参与、线索清晰、有具体经营地点并具一定深挖价值的举报要高度重视,同时要善于钻研,联合举报人了解对方的奖金制度、办公环境及经营资料、货品仓储、服务器所在地等信息;积极开展外调工作,善用《禁止传销条例》对查询权的规定,收集服务器资料和包括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等往来账目;与平台所在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必要时可通过第三方公司获取和固定电子证据,对远程服务器等进行技术取证。(广东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局 刘 壮)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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