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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罗平华处长就完美保健品事件发言

http://www.dsblog.net 2007-04-03 09:14:25

    对网上有关完美公司产品报道的几点意见
    
    一、 关于“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配方改变问题
    
    “完美芦荟矿物晶”是经过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根据我局对该公司的日常检查,该公司一直按照产品批准证书上所标明的主要原料进行生产,未发现有改变的行为。
    
    二、 关于锌含量超标问题
    
    GB13106《食品中锌的限量》标准是适用于粮食、豆类及制品、蔬菜、水果、肉类、鱼类、蛋类及饮料的国家标准,所涉及的范围均为非营养强化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不属于该类食品的范畴。
    
    锌元素在芦荟矿物晶产品中属于功效成分,是其主要原料之一,其含量符合质量标准规定,产品经国家卫生部批准。芦荟矿物晶标准Q/WMRY04-2005中锌的范围为81-135mg/kg,按每日摄入10g芦荟矿物晶的推荐用量,每日摄入的锌量最高为1.35mg,不超过中国营养学会2004制定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锌的参考摄入量每人每天1.5mg-21.5mg的标准。
    
    三、 关于碘含量超标问题
    
    芦荟矿物晶产品没有含碘的原料,该产品企业标准也没有此项指标。根据广州市质量检验所对生产批号为20041218的产品进行检验的结果,未检出碘。至于有关该产品存在碘含量超标的报道,有待进一步的核实。
    
    四、 关于“阿斯巴甜”问题
    
    阿斯巴甜(甜味素)是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其使用范围为各类食品(罐头食品除外),使用量无限制,只要求添加阿斯巴甜的食品应标明含苯丙胺酸,没有其他标示要求。完美公司产品“完美氨基酸片”和“完美健怡茶”使用和标示阿斯巴甜是符合规定的。
    
    五、 关于宣传“好转反应”及“起死回生的神药”问题
    
    根据我省广告监测网的监制,未发现该企业有宣传上述内容的广告。该企业在其他地方是否有进行这方面的宣传,有待进一步的核实。
    
    六、 关于“清调补”组合包装未经批准的问题
    
    据调查,完美公司产品“清调补”是一种组合式包装产品,内含的两种“完美芦荟矿物晶”和“完美牌高纤乐冲剂”保健食品均为合法产品。至今未有法规要求组合式包装的产品必须重复批准。
    
    七、 有关致病致死的案件问题
    
    至今为止,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可以断定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致病及致死的报告。我们将对有关报道保持高度关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
                                                    罗平华处长
                                                  2007年3月31日
来源: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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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12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12楼, 王利群 2007-04-14 00:15:28   投诉 支持(763)
    网友 王利群 [59.44.39.*] 认为: 2007-04-14 00:10:10 投诉 支持 (0) 在完美新闻发布会的报道中看到,即使每天吃一瓶芦荟矿物晶锌也不会超标,我想请完美的三位高官当着媒体的面每人服用一瓶完美芦荟矿物晶,如果你们不死,从此,我将不在发表任何攻击完美的言论。再有,对于广东省的那份芦荟矿物晶的检测报告,不是完美芦矿里不含碘成分,而是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根据完美公司的企业标准在做检,根本就没测碘含量(因为完美的企业标准里没登记碘元素),只检测了铅,总砷,钙,锌,汞,铬等元素。至于说完美芦矿里究竟含不含碘的问题,因为我手里还有一瓶包装完好的我送检的那批芦矿产品,我愿意与完美公司双方共同委托相关质检部门从新做检测。
  • 第11楼, 白杨树 2007-04-08 16:16:58   投诉 支持(810)
    新闻媒体要弘扬正气,完美公司捐建51所希望小学,捐建西部母亲水窖和健康快车的事迹你们怎么不报道呢?几年来在中国的捐款已累计达到了上亿元,你们怎么不说怎么不讲呢?假如一名新闻工作者被金钱的铜臭气所迷惑,那他就不是一名合格的新闻工作者了。衷心希望绝大多数有正义感的新闻工作者,拿起你们手中的锐利武器来宣传正义弘扬正气吧
  • 第10楼, 白杨树 2007-04-08 16:00:43   投诉 支持(747)
    我吃了三年完美芦荟矿物晶,不但没有问题反而身体却越来越好。建议朱国栋记者先吃点矿物晶再说吧。
  • 第9楼, 2007-04-03 23:33:26   投诉 支持(825)
    不明白? 为什么在出问题的地方和中山的检测不一样?还有出问题是在中国的不同的地方怎么会是有人在操作这次事情呢?完美的解事是诬陷和诽谤.难道这么的受害者都是自然死亡吗?难道他们和完美有仇吗?完美的产品是不是有问题应该自己总结自己呀
  • 第8楼, 2007-04-03 11:00:45   投诉 支持(616)
    [6]第一,作为一名记者,第一要素是职业道德,也就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而朱国栋本人,已经背离了这个原则,背离了新闻法,他所报道的文章包括列举大量“事实”的目的就是将对方至于死地,不留活口,这样的报道实在让人不信。因为:“完美”真的是象朱国栋所说的是这么有问题吗?第二,下手和手段特恶。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更是一个文明国家,讲道理、讲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而作为一个记者,他职业本身应该是推动社会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有责任感的力量,而朱国栋记者发表的文章表现的是一个恶招,给广大的读者和网民的感觉,他是利用职权和直接利用了望东方周刊这个工作平台和自己从事的记者这个职业的特殊身份,谋取不可告人的目的,也让广大的读者、广大的网民相信他的报道的“事件”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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