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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传销披上“股权众筹”外衣 涉案金额达7亿

http://www.dsblog.net 2018-06-22 14:36:50

 

  “互联网+”时代,传销手段也随之“升级改版”,利用网络营销、消费积分返利、原始股投资等名目对传销进行花式包装,忽悠投资者没商量。尽管传销披上新“马甲”,骨子里仍旧无法改变缴纳会费、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奖励这一套。
  6月20日上午,经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被告人林子杰、蒲某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作为典型的借金融创新之名行传销之实的“股权众筹”传销案,该案靠拉人头获取不正常高息,仅一年时间,网络平台会员就达1.6万余人,层级有18级,累计涉案金额达7亿多元。


  经营不善的公司摇身一变成为“金融巨鳄”
  2015年3月,林子杰在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设立广州放飞旅游有限公司(下称“放飞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注册资本8888万元(未实际投入),该公司主要从事旅游项目。
  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业绩并没有达到林子杰预期的水平。同年10月,该公司领导层提出模仿3M金融互助平台进行众筹融资(该3M金融互助平台被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发布预警公告,明确指出3M不具备合法资质,运作模式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特征)。同年底,放飞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没有取得发行股票等资格的情况下,发起以众筹放飞公司30%注册资本为名的“中国放飞股权众筹网络平台”(下称“放飞平台”)。不到一年的时间,放飞平台就发展为拥有1.6万余个注册账号,账号层数最高达18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静动”结合,“放飞”吸引上万名投资者
  为了吸引更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前来投资,放飞公司领导层反复钻研如何打造公司“硬实力”。林子杰在各网络平台投放广告,称该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以直销模式做吃、住、行、游、购、娱(旅游网上商城)的O2O电子商务平台公司,鼓吹打造了国内最先进经营模式——旅游股权互动模式,直接发行“放飞股”,号称放飞股买卖稳赚不赔,真正零风险。
  投资人需先注册购买放飞股,投入资金最低1000元,最高8万元。在经过至少10天冻结期后,等待他人来购买投资人的“放飞股”,这样投资人才能套现。买家由系统自动匹配,满10天回报率为10%,满20天回报率为24%,满30天回报率达36%。36%只是静态收益,放飞平台还有一个推荐奖。推荐新人成为第二代,第二代发展第三代,如此类推,老会员可从每一代的投资中获取至少10%的提成。
  “我们设置了静态收益,这样投资者的钱就可以放在平台上一段时间供我们操作。为了鼓励他们发展更多会员加入进来,我们又发明了动态收益,直接推荐10人以上或团队200人以上就有相应的身份级别,分别是普通会员、经理、高级经理、商务中心或董事4个级别,各层级满足发展不同数量会员的条件可‘晋升’上一层级及获得相应奖励额度,经理奖励30万元,高级经理奖励50万元,级别最高的商务中心或董事管理奖不封顶。”放飞平台的一位管理员说。
  放飞公司实行的“股权众筹”入股模式,具有不限制人身自由、自愿加入的特点,还设置了自由退出机制,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其内在的本质,与早期的传销相比,已经是“更新换代”,更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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