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业界新闻 » 工商等市场监管机关如何帮助企业打假维权?

工商等市场监管机关如何帮助企业打假维权?

http://www.dsblog.net 2018-08-28 10:39:08


  一般来讲,投诉书至少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投诉人寻求保护的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注册商标核定的标志情况及其注册商标知名度情况(包括知名时间、知名地域范围与商品服务范围),或者寻求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其他标识的使用情况、知名情况。
  2.被投诉人使用的被控侵权标志情况、被控侵权标志所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情况、被控侵权使用方式情况及被控侵权使用时间地点等情况。
  3.论述被控侵权标志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或者其他有一定影响标志之间相同或近似情况,被控侵权标志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与投诉人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之间构成相同类似情况,或者投诉人有一定影响的其他标志的知名范围涵盖被控侵权标志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情况,以及被控侵权使用行为足以导致市场混淆情况。
  标志之间是否相同近似,商品或服务之间是否相同类似,是否足以导致市场混淆,被投诉人是否善意、合理使用,这些事项不仅涉及法律理解与把握,还涉及证据采信与事实认定,执法人员一般会慎重处理,也容易存在认知分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的执法行为,要受到法院司法审查监督或者行政复议机关监督。对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有模糊地带或较大争议的事项,行政执法人员往往更倾向于不认定违法而建议走民事诉讼途径。因此,企业投诉时应加强与执法人员的沟通,努力争取支持,让执法人员有足够的信心作出侵权认定判断。

来源:中国工商报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