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之韵发布关于市场规范化运营及宣传的通知
http://www.dsblog.net 2019-01-09 14:49:05
关于市场规范化运营及宣传的通知
全国各经销商:
12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公告明确指出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不得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为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市场保健食品营销行为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市场专卖店、工作室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运作,做到遵纪守法,严格自律。
2、各地市场经销商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宣传产品,把保健食品销售规范化作为市场开拓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规范营销行为。
3、禁止以任何方式对公司产品做夸大、不实宣传。
4、禁止通过各种方式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预防或治疗疾病的功效。
5、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证明。
6、不得向危重病人销售产品、不得与同行进行恶意竞争、禁止七类人员加入。
7、所有经销商在市场推广活动中,必须遵纪守法、规范宣传、严格自律,正确引导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与公司一起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经销商因个人原因引发的重大外事安全事故,如对公司品牌声誉造成的损失者,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和市场领导人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湖南绿之韵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市场拓展部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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