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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加大保健食品等领域广告监管力度

http://www.dsblog.net 2019-01-09 17:09:31


  三、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一)开展特殊食品监管专项行动。聚焦“一老一小”,加大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抽检力度,继续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施月月抽检,覆盖所有在产获证企业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和不合格食品处罚结果。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处罚。开展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产品配方注册的标签进行标识标注,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问题“回头看”行动,监督生产企业将体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并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
  (三)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并逐步在全国推开,推动日常监督检查、风险分级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编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手册》,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提供依据,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针对媒体反映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加工经营面制品的餐饮服务为重点,部署开展铝含量超标问题专项治理。
  (四)强化食品安全预警和标准工作。创新食品安全预警方式和食品补充检验、食品快检等工作方法,积极参与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大对食品掺假掺杂、非法添加等检验方法的研制力度,未来3年研制发布30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切实筑牢打击假劣食品的技术防线,为遏制食品生产经营潜规则提供技术手段,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加大对婴幼儿食品、校园食品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问题的解读力度,组织权威专家撰写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或解读文章,委托专业团队制作消费提示动漫或视频,多角度、多形式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振消费信心。


  四、集中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一)严厉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以关系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对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治理。以网络销售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半导体、汽车配件、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二)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市场秩序责任人意识,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完善首问制度,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原则,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鼓励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三)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全面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认真抓好《电子商务法》培训宣传和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新一代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网监平台建设,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的能力,提高监测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围绕优化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和取证方式,深入开展基础执法实践调研,加快研究制定电子数据取证指导意见,解决网络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取证难题。
  (四)大力推动网络监管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大力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告诫。加强《电子商务法》与《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在执行中的衔接,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增强市场监管合力。引导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网络市场治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作用,逐步构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综合协调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


  五、集中开展认证领域专项治理,有效维护认证市场秩序
  (一)严厉查处无证CCC认证产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严厉查处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以及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针对电线电缆、小家电、儿童用品、电工产品、机动车、消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组织部分地区市场监管部门面向当地实体市场和大型电商平台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对于发现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产品向社会公示,指导并督促相关认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该获证产品进行处理。获证企业、相关认证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二)加大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针对管理体系、产品和服务等自愿性认证领域买证卖证、虚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认证检测乱象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程序的认证机构,以及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等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三)开展认证实施机构专项监督。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体系、产品、服务)等领域的认证实施机构专项监督工作,统一监管原则和目标,增强监管的系统性。针对认证实施机构的不同特点和行业风险,通过认证档案核查、认证机构和企业现场检查、认证结果确认检查、认证人员见证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从业机构实施监管,对存在问题的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CCC认证产品在线核查。充分发挥CCC认证“云桥”作用,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的CCC认证信息数据对接,在线核查电商平台的家电、玩具、插座等CCC认证产品,对无证或证书失效的产品作下架处理。建立CCC认证风险“双向”反馈机制,及时向电商平台推送并提示CCC认证质量风险。动态收集电商平台的内部抽检信息和消费者集中反馈的安全隐患问题,实施认证产品风险监测和大数据监管。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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