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玫琳凯防晒霜过敏 退换货品被却遭拒绝
http://www.dsblog.net 2007-05-22 14:11:53
购买的防晒霜使用后出现过敏现象,找到公司要求退换竟遭拒绝。昨日,市民郭女士打进本报热线投诉。
郭称,今年4月,她在“玫琳凯”化妆品一销售顾问处,购买了一支该品牌的防晒霜。她当时曾反复强调自己的皮肤很容易过敏,但销售小姐向她保证该产品适合敏感性皮肤,绝对不会过敏。郭称,使用该产品一星期后,她的脸部开始出现干裂和起皮现象。她多次找到销售小姐要求退货或换货,但遭到对方拒绝。郭称,停用该产品后她的脸部已开始好转,可近日当她找到该公司讨要说法时,对方却以没有医院证明为由,仍然拒绝为其退换货。
对此,该化妆品公司一余姓经理称,郭女士可到医院进行检查,如能证明其的确在使用该产品后出现了过敏现象,公司可立即为其退换货并承担相应费用。
渝中区消协一工作人员表示,郭女士可到该处登记,他们将为其协调解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化妆品出现过敏时,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方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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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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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梅梅 2007-06-07 10:12:42 投诉 支持(431)是啊,有的时候真的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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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程序是对的 2007-05-22 21:48:07 投诉 支持(530)现在做市场很难,一个顾客接待不好,就面临着媒体曝光、顾客投诉,其实正常流程应该是这样的,首先你买了产品后,如果发现有过敏现象,可以先去具有权威性的医院进行过敏性测试,一般是做斑贴试验,如果确实属于使用产品过敏,那公司需要给与退换,如果这时候再不给退换货或给予合理解决,再去相关机构投诉或上告才不晚。不过现在的企业在媒体和顾客之间处于待宰的羔羊,没有发言的余地,也很悲哀。希望市场能够越来越成熟,人们的意识也越来越全面。毕竟是一个互相理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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