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施行月余:老问题新表现 顽疾反复发作
http://www.dsblog.net 2019-02-18 10:57:39
“二选一”情况突出,平台应加强合规自查
“二选一”在电商业界是个老大难问题。仅去年以来,就有多起事件发生:拼多多被淘集集举报其强制商家“二选一”,滴滴外卖进驻无锡时商家被美团要求“二选一”……
实践中,电商平台“二选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导致多重利空:消费者减少了可供选择的平台内经营者、商品或者服务品种、数量,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侵害;处于弱势地位的商家渠道受限,商业利益受损,又不敢得罪任何一方强势平台;被排斥的其他中小电商平台碍于各种因素,不便请求行政或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对此,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一是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技术等,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实施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二是平台经营者违反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外,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以下罚款。
然而外卖电商领域,强势平台“二选一”依然存在。据有关报道,美团外卖仍在海口、成都、咸阳等地强制要求入驻商家“二选一”。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透露,海口市工商部门已对运营美团外卖的北京三快科技公司海口分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电子商务法施行后,当当网、蜜芽网等电商平台都曾出现涉嫌违法行为。尽管这几家平台及时改正,却暴露出平台内部在法律颁布后没有及时自查相关经营行为的问题。有业界人士表示,电商平台急需加强自律意识,重视合规审查。
建立适应电商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电子商务法共有7章89条,涵盖范围非常广。其中,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问题、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和先行赔偿责任等重点条文,都奔着痛点去,向着问题走,施行后效果显著。不少业界人士建议,法律施行有待进一步落实落细,建立适应电商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对信誉评价问题,每日一淘首席运营官淡焦成认为,虽然电子商务法规定了不允许刷好评、删差评,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刷好评删差评易,追责成本却很高。如何进一步明确“虚假评价”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对于“二选一”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指出,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具有宣示倡导性作用,丰富了对市场支配地位考量的要素。对电商平台“二选一”的违法性判断,应遵循个案分析原则,综合考虑平台经营者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并结合大量数据,对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加以分析。这给实践中的执法人员带来挑战。
不少业界人士还表达了对包容审慎监管的期盼。淡焦成认为,在互联网时代,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日新月异,对线下资源的重组和用户痛点的改造,难免存在法律上的模糊地带和空白区域。往往是企业先做出探索,市场到了一定规模,法律随后出台。“希望对一些领域不要急于否定互联网模式创新,给予一定宽容度,更好激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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