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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要直销市场监管与发展现状——美国

http://www.dsblog.net 2019-03-26 10:58:47


  美国 直销发源地
  美国作为直销发源地,却没有设立专门直销法律。直销公司主要受两种法规约束。

 


  美国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直销就以无店铺零售的形式出现,随后迅速流行于世界各地。美国作为直销发源地,却没有设立专门直销法律。
  直销公司主要受两种法规约束,一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规,这是全国性的法规,美国所有直销公司都得遵守;二是美国各州直销法律。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规中,关于直销的一些法条表示,直销商在进入消费者家门之前必须先出示身份证明;凡是发生在非固定商店、金额在25美元以上的直销交易中,在三天之内,消费者有权退货并收回全额退款,这也被称为冷静法规;直销商入会加入费六个月内不能超过500美元等。这些法规对所有直销公司有总体约束作用,但内容不多,也不够系统。
  美国各州直销法规则更为详细、系统,涉及范围也更加广范。美国州法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反金字塔法,美国50个州(除了佛蒙特州、威斯康星州)都有反金字塔法,该法在绝大多数州都是专门法,少数几个州是在《多层次直销法》中设立反金字塔法条文。第二,美国大部分州都有冷静法。州冷静法与联邦贸易委员会冷静法规相似,基本内容都是消费者有权在三天之内退货而不受任何补偿性罚款。
  1964年,美国加州成立的“假日魔力公司”,规定参加者要先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当参加者拉新人入伙时,除了可以把上述购买的商品交给新手赚取差价外,还可向新手收取介绍费。该公司营业额靠此方法大幅度增长,但三年后,该公司营业额出现下降趋势,这源于参与者中很大一部分人手里的商品没卖出去。
  当时假日魔力公司的发展吸引了许多公司从事这种金字塔销售,到70年代这些金字塔式的公司都出现问题,参与者纷纷向司法机构检举。很多金字塔公司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控告并停止营业。所以反金字塔法成为美国直销法规中的一条重要内容。
  但是反金字塔不等于反对“多层次直销”。从法律上讲,“多层直销公司”属合法,“金字塔公司”属非法。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初打击金字塔公司时,在如何区别金字塔公司与多层次直销公司的界限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因为许多公司表面上是多层次直销公司,而暗中却实施金字塔阴谋。二者很相似,二者都要求购买一定的商品,他们都强调发展直销商,他们都根据下线直销商的销售额给予上线直销商佣金。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金字塔公司具有以下特征:传销商要支付一大笔加入费(通称猎人头费);传销商购买较大数量的商品(通称存货负担),而且这些商品不能退货;作为交换,传销商从发展下线获取佣金。
  对于多层次直销公司,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判断有以下特征:没有要求直销商交纳的猎人头费用;直销商没有存货负担;直销商没有从发展下线获取奖金;直销商手中的未销售出的可卖商品可以被公司买回。
  另外,由领先的直销企业组成的全国性贸易协会——美国直销协会也提出了有关直销合法性的9大检验标准:

 

  1.加入组织所需支付的代价
  公司应该尽量降低参加人加入组织所需支付的代价。如果公司大部分的盈余来自参加人介绍新人加入组织,那么,执法人员势必以怀疑的态度探察公司的运营。公司的盈余应在参加人销售产品中获得,而不是来自推荐新人的加入。要求如果参加人在加入组织的6个月内,需要支付达到500美元的话,将会使联邦交易委员会依商业税法的规定展开调查,并可能导致违反其他相关法案。

 

  2.购买相当数量的存货
  囤积存货是非法金字塔行销组织构成欺诈行为的重要特征。推荐人的佣金、推荐奖金,都可以变相地对新人要求购买相当数量的存货来达成,所以存货的要求应该避免。诚然,在产品销售后,方给付佣金,是直销公司通常用以降低参加人囤积存货诱因的运作,但最佳的策略是产品买回方案。

来源:《知识经济》2019年3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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