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业界新闻 » 有多少传销假直销之名?检察官、学者律师解析

有多少传销假直销之名?检察官、学者律师解析

http://www.dsblog.net 2019-04-11 15:08:32


  非法传销法律责任有哪些
  余钊飞: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乔新生:传销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只要被认定为传销,就构成违法。根据我国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如果从事直销行为,应当依法登记;如果没有经过登记,属于非法经营活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为了打击传销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增加了对传销犯罪的规定,除了严格依照非法经营罪追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之外,应当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首要分子严加惩处。同时,在传销活动中,如果有绑架、非法拘禁、虐待、伤害等行为的,要数罪并罚。


  直销企业如何异化为传销
  乔新生:直销需要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中国正处在身份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比较脆弱,因此在中国发展直销产业有一定难度。直销企业只能适应中国的市场需要,利用熟人关系建立信任基础。如果直销企业改为上门推销商品,那么,直销很难生存下去。当直销企业把自己经营主要目标放在人际关系经营方面,那么,直销就会成为传销,企业经营行为就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所以会出现一些直销企业采用迂回战术,比如通过设立保健品公司、通过开设医院来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印波:一些公司以直销经营许可证作为自己合法性的盾牌,为其非法传销活动提供掩护,实际上在从事多层级的传销活动,这些都是商业利润作祟。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他们不惜铤而走险。拿到直销牌照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可以无所顾忌地野蛮经营,而必须在直销管理条例限制的框架内有序发展。企业一旦被巨大的利益冲昏头脑越过红线,等待它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需要指出的是,团队计酬(多层次销售)相比单层次直销本身就具有巨大的魅力。目前在世界市场上,以单层次直销为基石的商业模式基本上不盈利,或者少盈利,而多层次销售的优势就在于能够激发人的进取心,只要能够卖出商品或拓展市场就能获得相对丰厚的收益,自己既可以是经销商又是零售商,许多企业采取此种模式获利颇丰且迅速扩张占领市场。从长远看,团队计酬模式是一个具备可行性与可持续发展性的新型商业模式,但是目前只是具备了发展的雏形,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加以利用,现实中可能发生收取高额加盟费等情况,使得拉人加入的收益远大于正常销售商品,从而走上传销的违法犯罪道路。
  以某外资直销公司为例,长久以来其被质疑在直销区域外开设分公司、专卖店系超出范围经营,但是其一直声称授权加盟零售公司产品,实际上外资直销公司跨区域经营已经是不争的秘密。例如,在2007年的时候,江西瑞昌就有男子服用这家公司产品身亡,经有关部门调查后,这家公司的保健品是通过“南昌高经理—九江黄某—瑞昌方某—下线推销者—用户”这样的链条卖到受害者手里的。实际上,这款产品并未获得江西地区直销权。再者,这家公司还经常将没有经过商务部批准销售的直销产品——如几款葡萄酒、净水机等放在展厅中销售。正是因为这些举动,这家公司遭受了严厉的处罚。
  余钊飞:在直销市场开放过程中,直销企业面临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就是我国商务主管部门对直销区域的限制问题。目前,除个别外资直销公司被批准的直销区域比较宽泛,其他的拿牌企业多的有几个省(市、区),少的则仅一两个省的直销区域。而一些本土直销企业虽然获得了不菲的业绩,但在国内的申牌仍进展缓慢,一些企业不惜铤而走险,违反区域限制进行销售产品。直销管理条例对跨地区经营是有明确规定的,直销企业不能为了增长业绩而无视合法经营的规范,这种急功近利的方式既损坏了企业形象,也破坏了直销行业长期以来为扭转形象而付出的努力。
  近年来,相关部门根据直销行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不断适时调整直销产品的范围。随着直销行业的持续发展和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未来可预期会有更多的产品被纳入到直销产品范围,越来越多的产品通过直销模式销售,进一步打破直销产品同质化的现象,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更多贡献。但是,在相关法律和政策未作出调整前,直销企业仍然应当严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守法经营,杜绝违反规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情况发生。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林楠特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