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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公布通报打击经济犯罪十大案例

http://www.dsblog.net 2019-05-15 11:02:59


  许昌刘磊等人骗购外汇案
  2018年3月,许昌市公安局接到报警,部分客户采取拆分购汇的方式逃避外汇监管,将大量资金转至境外账户。许昌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丁某等人使用网上购买的银行卡或者亲朋好友银行卡,利用网银以因私外出旅游为由购买外汇并转至香港,在香港地下黑市兑换人民币谋取利益的违法犯罪事实。共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捣毁骗购外汇窝点3个,现场缴获用于骗购外汇的赃款26万余元,缴获用于犯罪使用的银行卡800余张,网银U盾200多个,笔记本电脑2台,涉及分拆购汇身份人员300余人,骗购外汇总金额达1.3亿港币。
  民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切勿私下买卖银行卡,对于亲朋好友提出借用个人银行卡的要求提高警惕,同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外汇。


  “9.12”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6年9月,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经侦大队受理了一批郑州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移交的案件线索,称郑州海某菲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舜某华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没有固定业务却频频开具大额增值税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涉案金额巨大。经查,郑州海某菲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期间,向河南、河北、山东、沈阳、湖北、湖南、江苏、上海、新疆等9省(市)305家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虚开金额价税达5.17亿余元。
  经过2年多的侦查,2018年10月30日,经公安部批准,对该案进行收网。专案组民警兵分多路,分别奔赴河北、山东、沈阳、湖北、湖南、江苏、上海、新疆等省以及河南的许昌、平顶山、洛阳、济源、安阳、濮阳、焦作、开封、驻马店、信阳、南阳等地市公安机关对接案件并送达了相关证据卷宗以及证据光盘。截至目前,“9.12”专案全国集群战役收网,立破案1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人,捣毁犯罪窝点123个。


  洛阳市成功从韩国将逃犯赵某、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引渡回国
  2015年7月10日,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对赵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自201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赵某、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等人利用其实际掌握的黑石环球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以年收益18%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1.4亿元人民币,未兑付资金9744万余元人民币。案发后,赵某等人陆续逃往韩国,并在韩国济州岛获得了永久居留身份。办案单位层报公安部对上述人员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
  2017年6月,省公安厅猎狐办通过外交渠道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交30余页的引渡请求书和百余份证据。2018年2月27日,韩方根据我方提供的情况将姬某等5人抓获,并随后启动引渡审理程序。5月1日,韩法院批准将姬某等5名逃犯引渡回中国。5月3日,我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随公安部团组赴韩工作,将5名逃犯安全押解回国。这是我国首次从韩国引渡涉嫌经济犯罪的逃犯,也是猎狐行动中一次性引渡逃犯最多的国际执法合作成功案例。


  许昌市成功从孟加拉国将逃犯牛某、姜某、薛某抓获
  2018年1月26日,许昌市公安局对牛某涉嫌高利转贷立案侦查。经查,2012年至2014年,犯罪嫌疑人牛某以公司需要资金为名,采取伪造虚假购销合同、会计资料的手段,套取银行贷款后,将贷款中的2995万元非法高息转贷给周某、韩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约644万元。在侦查过程中又发现姜某、薛某涉案,三人分别于案发前后潜逃孟加拉国。
  根据公安部部署,2019年4月19日,省公安厅带领办案人员参加公安部团组赴孟加拉国开展工作,工作组到达孟加拉国后,克服40摄氏度高温、蚊虫叮咬、语言不通、治安状况复杂等困难,立刻到嫌疑人开设的工厂和可能藏匿的临时居所等地进行化妆摸排、蹲点守候,经过96小时的连续奋战,终于摸清了3名嫌疑人确切活动区域。4月24日下午,在孟加拉国警方的协助下,工作组对嫌疑人活动区域开展封闭清查。清查过程中,3名嫌疑人迫于压力放弃抵抗,主动向工作组投案。4月26日,工作组将3名嫌疑人安全押解回国。

来源:映象网-猛犸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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