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房子租给传销人员,房东最高罚50万
http://www.dsblog.net 2019-05-17 09:32:42
当晚,40名“涉传”人员被带回腰塘派出所进行进一步的审查。现已有10余名传销人员被刑事拘留。

▲40名涉传人员被抓。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还了解到,5月10日,兴宁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辖区派出所在一小区内,也抓获了15名涉嫌传销人员。
兴宁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丁传表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给传销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针对初次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房主,或是不知道租客是传销人员的房主,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将予以处罚。
去年7月至今,兴宁区市场监管局已发出了十多张警告书,并对一位房主进行了处罚。提醒房主,在出租房屋前,务必了解租客的身份信息、工作场所,发现疑似传销人员的,应该拒绝出租房屋,并向市场监管局、警方进行举报。
来源:南国早报 记者:雷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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