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新政扩大供给 鼓励研发适老保健品
http://www.dsblog.net 2019-09-25 10:36:12
二、繁荣老年用品市场
(五)创新优质老年用品供给。实施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支持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研发,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老年人康复辅具产品。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适合老年人的日用品、食品、保健品、服饰等产品用品。开展老年用品质量提升行动,采取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标准引领等措施提升老年用品质量。(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激发老年用品消费潜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具按规定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城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残疾老年人配置基本康复辅具给予补贴。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推动老年用品进产业园区、展会、商场、机构、社区和家庭。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鼓励各大电商、零售企业在重阳节期间开展“孝老爱老”购物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集中展示、销售老年用品,形成品牌效应和消费热潮,激发消费热情,引领老年用品消费潮流。(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医保局、中国残联、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养老服务消费支撑保障
(七)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保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切实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确保到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交付产权人后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监督落实的机制办法。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持续扩大普惠性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尊重居民意愿,统筹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通过开展场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通过产业引导、业主众筹等方式,引导老年人家庭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康复辅助器具需求、居住环境等特点,对住宅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2020年底前,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鼓励地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组织编制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大纲,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开展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示范点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所有养老护理员岗前都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具备消防安全技能。各地要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拓宽专业队伍来源。指导各地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建设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业态
(十)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老年用品产业园区。拓宽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开展养老服务产业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养老服务+行业”深入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教育部、银保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培育服务新业态,改善服务体验,更好地带动养老服务消费。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创造养老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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