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检察院:非法集资犯罪主体呈精英化趋势
http://www.dsblog.net 2019-12-20 10:39:05
12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全面梳理金融犯罪新特点、新趋势。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朝阳区检察院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03件1170人、审查起诉案件555件1467人,案件总量及涉案人数均同比增长三成左右。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仍然是金融犯罪的“重灾区”,占同期金融犯罪案件总量的85%。案件类型则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以P2P、私募基金为犯罪手段的案件增长较快。
对此,朝阳区检察院建议,相关部门应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强化金融犯罪打击力度,探索建立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涉案资产处置机制,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隐蔽性、欺诈性特征凸显
白皮书显示,今年以来,非法集资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涉案金额屡破新高,涉案范围更加广泛,大要案频现。在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非法集资审查起诉案件中,涉案金额过亿元的就有84件,其中,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的15件,超过10亿元的7件,超过100亿元的2件。
此类犯罪手法也在不断翻新,隐蔽性、欺诈性特征更加明显。在赵某某等集资诈骗罪一案中,涉案公司以炒黄金现货、期货等为由包装理财产品,这类投资理财产品专业性强,很容易诱人陷入圈套。
犯罪分子还抓住投资群众对“保本”的底线要求,将非法集资包装成借贷、股权投资、购物、办理年卡等正常等价交易行为,误导投资群众,再以高息、回购、返现、附赠商品等形式承诺高额利息,环环相扣引诱投资人踏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金融行业高精尖人才聚集,非法集资犯罪主体也呈精英化趋势。”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春妹说,金融犯罪也呈现组织化、集团化的特征,金融犯罪集团层级分明、组织架构完备,常常以产业链形态运作。
近年私募基金犯罪增长较快,风险逐步显现
自2014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确立以来,私募基金领域创新活力持续迸发。一些非法集资公司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些合规私募基金机构在募集、使用资金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突破监管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朝阳区检察院办理的“华融普银案”为例,被告人蒋某、董某伙同他人成立了两家公司,借发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为名,以高额年回报率、返本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直到公司因无法兑付到期钱款而案发。经审计,两家公司共向3000余名投资人非法吸收55亿余元资金,造成投资人经济损失34亿余元。
按规定,私募基金不得公开向社会大众宣传。但犯罪嫌疑人不仅对投资人、投资金额等不作任何限制,而且通过各种虚假宣传吸引投资,甚至与投资人签订股权回购协议、让关联公司出具担保函等方式打消投资者对投资风险的顾虑。一些在金融活动中承担现金支付、结转,资金审计,法律咨询服务等职能的第三方机构违规操作,也助长了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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