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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复工复产 重庆简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程序

http://www.dsblog.net 2020-02-28 16:26:34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从推行网上办理、实行容缺受理、开辟快速通道、放宽许可期限、优化技术服务、实施包容监管、支持保供稳价等7个方面着手,发布了43条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据了解,措施提到了顺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时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用好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专利商标等服务平台,助力传统餐饮门店开展网络经营等内容,也包含了对医用口罩、防护服等生产企业实行应急审批,对大米、挂面、小麦粉、咖啡等食品生产实施告知承诺试点等内容。企业可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内容。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全文)

 

  一、推行网上办理
  1. 运用“渝快办”、开办企业“一网通”等平台网上受理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新增本市企业法人股东投资新设公司“无纸化”办理功能,推进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掌上办”。通过寄递、自助机领取等方式发放营业执照,提供全程“无纸化”“零接触”办理途径。
  2. 运用“渝快办”等平台网上受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加快电子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发,推广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和运用。
  3. 全面实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办理、邮寄办理,采取延期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进行评审。
  4. 暂停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实地核查等现场鉴定评审,已受理申请或者新申请的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改由通过电子材料网上预审、延期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进行。

 

  二、实行容缺受理
  5. 对具备申办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除外)生产许可证生产条件,但企业暂不能提交1年内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的,经企业承诺在相应时限内补交后,直接审批发证。
  6. 申请变更、延续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且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设备布局、标签说明、技术要求等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经企业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直接审批发证。对食品相关产品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大米、挂面、小麦粉、咖啡及其制品等低风险食品开展告知承诺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先证后查”。
  7. 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或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增加网络食品销售,特殊食品经营者申请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增加网络食品销售,经申请者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网上申报材料齐全的,受理当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采取预约或寄递方式发证,待疫情解除后补交纸质申报材料及告知承诺书。属于重庆自贸区范围的,在注册登记环节一并完成食品经营备案。
  8. 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除预包装食品外还从事散装食品(不含直接入口食品)销售,经申请者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网上申报材料齐全的,受理当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采取预约或寄递方式发证,待疫情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核查,补交纸质申报材料及告知承诺书。
  9. 餐饮经营者申请变更及增加网络食品经营的,经申请者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当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0. 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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