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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直播电商是释放消费潜力的有效方式

http://www.dsblog.net 2020-04-28 10:04:19


  三,建立四个机制支持直播电商的发展
  当前,推动线上新型消费发展,实现线上线下相融合,对提振经济动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世界经济贸易增长受到严重冲击,必须立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来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稳定经济增长。
  支持直播电商的发展,需要政府部门与电商平台共同为直播经济涵养良好生态,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更多消费。
  一是建立直播电商的自律机制。
  合规问题是现阶段直播电商的短板,合规问题包括了产品合规、销售合规和售后合规等诸多方面。销售规模较小的直播电商因为缺乏必要的人才和资金造成合规能力不足;销售规模较大的职业主播虽有合规能力,但合规动力不足。原因在于职业主播是“带货”而非“卖货”,不用承担销售主体的法律责任。因此,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直播平台应携手建立直播电商的自律机制,一方面向能力不足的小直播电商提供合规支持;另一方面要制定出台法规规章明确职业主播带货行为的连带责任,强化其合规自律意识。
  二是建立直播带货的监管机制。
  直播电商是新模式,对直播电商的监管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多是针对基于公域流量的传统模式做出的规定,在对基于私域流量的直播电商监管就存在适用性问题。又如对直播带货的有效监管手段也非常缺乏。仅2019年双十一当天,淘宝上就有十万场直播带货,依靠传统的监管方法肯定无济于事。因此,建议立法机关对法律适用问题尽快做出解释或调整,建议监管部门采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发直播带货的违法违规行为监测系统。从而构建有效的直播带货监管机制。
  三是建立直播消费的选择机制。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在消费领域的实践方式之一就是通过消费者的科学理性选择实现产品和企业的优胜劣汰。而直播消费因带有社交属性大多为“认人买货”,客观上在直播过程中消费者也没有机会货比三家。因此,建议直播平台要在直播带货前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真实且可比较的信息,各级消协消保委也要针对直播带货中的高频商品类别开展比较试验,为消费者的科学理性选择提供参考信息。


  四是建立直播经济的公平机制。
  其一是职业直播对消费者要公平。如有些职业主播打的是C2B的旗号,做的是B2C的事。一方面以消费者代理人身份推荐商品,另一方面又作为企业代理人收取佣金。其二是直播平台对直播电商要公平。如有的直播平台采用算法推荐取代社交分享,算法的公平性就很关键。其三是直播电商作为新通路模式与其他通路模式的竞争要公平。直播经济的公平机制关乎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深入研究。
  (作者唐健盛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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