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倍罚款!又一化妆品重罚标准出台
http://www.dsblog.net 2021-02-26 10:00:50
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省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其中涉及9类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通知称,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应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给予不同处罚。
其中,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老年人、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为,将被从重处罚,涉案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将处货值金额25.5倍-3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相关部门可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罚款,并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通知里,给出了针对以下9类违法行为的裁定标准。

<<
1
>>
来源:半岛网
相关报道
- 国家药监局首次发布化妆品五项行业新标准
-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出台
- 化妆品选购有指引 五类产品2026年起禁售
- 化妆品行业2025上半年报:业绩出现分化
- 临沂市化妆品市场发展迅速 经营者超3万家
dsblog.net推荐
- ·假冒无限极 判7年半罚30万
- ·东方素养荣膺桨板世界杯独家营养品供应商
- ·安利荣获2026 IDC中国人工智能创新奖
- ·圃美多集团加速中国本土化研发与定制供给
- ·玫琳凯重大转型:彻底重构传统直销模式
- ·长青携海洋大学启动海洋功能食品研发项目
- ·艾多美(中国)梦想中心邀你来学习
- ·完美首家星级体验店启幕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