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传!百诺恩运营方及关联人员被冻结1.055亿
http://www.dsblog.net 2022-08-12 11:36:28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另据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北青网健康提醒广大消费者,以网络营销、网购等为名,变相收取入门费,并设定各种奖励方式,激励会员发展下线的传销行为,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及诱惑性,请广大网友注意甄别,如遇到此类项目请谨慎对待,避免财产损失。
来源:重庆法治报
相关报道
- 两地市监执法骨干深入交流新型传销打击策略
- 皖剑-2025打传行动告捷 深化直销合规整治
- 馆陶利剑:一场历时9个月的网络传销歼灭战
- 直击此地培训会 市监局教你一眼识破传销骗局
- 抚州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从严从重打击网络传销
dsblog.net推荐
- ·2026康力年度盛典即将璀璨启幕
- ·欧瑞莲正式重获新生
- ·康宝莱亚太总经理:看好2026绝地反弹
- ·安利顾问式服务如何打造永续事业
- ·三生荣获“卓越品质引领奖”
- ·多特瑞入围2025全球10大精油品牌
- ·艾多美三亚领导人俱乐部会议落幕
- ·新时代荣登2025年度北京企业百强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