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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20亿的“南京国通”传销大案再判6人

http://www.dsblog.net 2022-10-27 16:16:45


  发展会员层级最多的达219层,6人被判
  本案被告人张真、王红侠、郑洪超、孔广瑶、张英、袁国江经人介绍注册国通会员,成为会员后,通过组织下线会员参观、考察泗阳国通集团总部、南京国通等方式宣传、推广国通公司,发展新会员进行传销活动。
  判决认定,上述6名被告人发展下线会员人数最多的达109786人,会员层级数最多的达到219层。各自通过发展下线获利多则120余万元,最少的也有8万余元。
  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南京国通以销售网络电话费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国通会员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在国通会员系统网站注册时间、推荐人(国通会员)与被发展会员形成的上下线关系等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属于传销组织。被告人张真、王红侠、郑洪超、孔广瑶、张英、袁国江在传销活动中,积极宣传南京国通传销组织,发展下线会员,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起了关键作用,属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22年9月5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真、郑洪超、孔广瑶、张英、王红侠、袁国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9个月及缓刑,或拘役、缓刑,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屡查不改,已有70多人被判
  据公开报道,早在2016年12月,针对当时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尤其是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不断蔓延的趋势,原国家工商总局集中发布当年查处的7件网络传销典型案件,山东蒙阴“南京国通”案、湖北京山“南京国通”案是其中之二。
  通报显示,山东省蒙阴县原工商局于2015年9月4日立案查处南京国通网络传销案,查明该公司从2014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在销售其研发的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过程中,通过传销活动发展会员51万人,涉及山东、江苏、浙江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查清收取的会员购买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费用1.4亿元,查获非法财物4883万元。
  2016年3月,湖北省京山县原工商局发现南京国通涉嫌网络传销后,查明在山东省蒙阴县原工商局2015年9月对南京国通从事传销的行为进行查处后,南京国通开始设计新的会员管理系统,开展国家明令禁止的电话回拨业务,通过传销实施牟利。至查处时,发展会员38.9万个,会员报单金额6.9亿元。
  2016年的11月,南京国通被湖南慈利县公安局刑事立案打击。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慈利县公安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纠集陈某某等人,在南京注册成立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销售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为幌子开展传销活动。该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先后辗转黑龙江、新疆、北京、广东多省份,将5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于2016年12月31日到该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涉嫌传销的犯罪行为。
  2017年10月下旬,湖南慈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特大传销案,并于2017年11月4日对张以众等73名被告人作出判决。
  2017年8-10月、2018年9月,同案的张真、郑洪超、孔广瑶、张英、王红侠、袁国江先后在全国各地落网或投案自首,最终都在慈利县人民法院受审、获刑。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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