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局: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准备案工作
http://www.dsblog.net 2023-07-04 14:09:17
政策要点解读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意义是什么?
结合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对照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优化了服务流程,压缩了办理时限,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告》共有8项内容,包括依法明确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性质、备案部门、备案范围、备案时效、备案办理流程、备案登记号注销及失效的情形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并对《公告》实施及后续事项做出安排。
三、《公告》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公告》依法明确了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范围,明确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食品安全指标限值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报备案部门进行备案。同时,压减了企业应提交的材料数量,压缩了备案办理时限,延长了备案时效,并即时公示已备案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
四、《公告》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哪些要求?
《公告》明确企业应当对保健食品企业标准负责,进一步明确企业依法应履行和承担的责任,要求企业对企业标准及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对企业在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监管措施是什么?
对于企业在申请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备案部门将注销其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登记号。
六、如何理解“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答: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指保健食品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限值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增加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没有的指标,或者严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中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外的指标,不能视为“严于”。企业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及其实施后果负责。
七、已经备案过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是否有效?
答:在本公告实施前,已经备案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除发生本公告规定的自动失效情形外,在原备案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在备案有效期内,如需申请修订备案或延续备案的,应按本公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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