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入“严打”行动 化妆品“套证”行不通
http://www.dsblog.net 2023-07-18 11:12:12
今日(7月17日),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相关企业需于2023年7月19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包括自查产品数量、发现问题产品数量、完成整改情况等)上报属地市场监管所。
自6月21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以来,全国各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陆续发布了相关工作通知,响应国家号召,“一号多用”、“套证”等违法行为正面临最严厉的打击。
01、什么是“一号多用”?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2023〕57号),本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
以下几类“一号多用”行为将会重点排查:
1、“一号多名称”
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
2、“一号多商标”
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3、“一号多主体”
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4、上传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等情况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条规定,及时上传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
02、如何自查上报?
根据本次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知,相关企业需于2023年7月19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包括自查产品数量、发现问题产品数量、完成整改情况等)上报属地市场监管所。
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营企业在购进化妆品时要严格查验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认真甄别产品标签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要求。
在自查整改阶段,各注册人、备案人需对照检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特别是对特殊化妆品上市前、普通化妆品备案时或者已注册、备案产品的销售包装发生变化的,按要求上传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至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的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条规定,及时上传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当地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
监督检查阶段,监管部门将在前期自查整改和服务指导的基础上,将针对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以及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按要求上传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图片的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样表
- 化妆品选购有指引 五类产品2026年起禁售
- 化妆品行业2025上半年报:业绩出现分化
- 临沂市化妆品市场发展迅速 经营者超3万家
- 多个合作项目在中国化妆品原料创新大会签署
- 药监局2025年将制修订34项化妆品标准
- ·安利赴约2025进博会
- ·荣格云·健康巡检公益行走进商洛
- ·康宝莱Pro2col Beta1首秀
- ·三生2025年度盛典有多吸睛?
- ·无限极养固健×萃雅获国际大奖
- ·USANA葆婴再访天通苑社区
- ·双迪合规筑基获“金号角年度荣誉”
- ·永春堂荣获“GDS年度卓越企业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