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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公布2023“铁拳”行动第五批典型案例

http://www.dsblog.net 2023-09-04 09:56:54

  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虚构交易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是“铁拳”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婼薇乐护肤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8月14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婼薇乐护肤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
  2023年5月8日,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某平台“HELIUS赫丽尔斯官方旗舰店”直播间推荐、销售化妆品时,涉嫌存在对商品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经查,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18日,北京婼薇乐护肤品有限公司在上述直播间销售其化妆品时,直播背景中使用“专研抗老”等字样。另查,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5月18日,当事人在某平台“HELIUS化妆品旗舰店”主页面及23款产品陈列背景上宣称“专研抗老”。经核查,上述化妆品均无抗老功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网络直播业态的发展,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该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信心的决心和行动。

 

  二、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江阴市祝塘德金制衣厂“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案
  2023年6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江阴市祝塘德金制衣厂“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案件线索,发现江阴市祝塘德金制衣厂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从事衣物等产品的生产,并在某批发平台上销售上述产品。为了提升产品在平台网站的搜索排名等,当事人于2021年7月向平台“店小二”朱某开放了后台操作权限,并提前预支部分钱款用于朱某组织“刷手”“刷单”。朱某通过当事人后台将商品链接发给“刷手”,“刷手”通过商品链接在平台下单并支付价款,但根据约定当事人并不发货。“刷手”在未收货的情况下确认收货,当事人收到货款后将货款转给朱某,朱某再将收到的货款和“刷单”服务费用支付给“刷手”,相关资金通过上述方式循环使用。截至2022年11月30日,当事人在该平台共成交1303单,销售总额959.01万元,其中虚假交易354单,虚假交易金额858.73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前,不法分子将“刷单炒信”从零售领域拓展到了批发领域。该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商品批发领域“刷单炒信”违法行为,警示网络交易经营者要自觉维护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坚守诚信原则,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

 

  三、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江苏谷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案
  2023年7月4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江苏谷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
  2023年4月20日,虎丘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江苏谷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提取当事人“刷单”记录等材料。经查,当事人是一家电子商务运营公司,主要为电商平台内的经营者提供网店的装修、运营、推广服务。为帮助其运营的网店提高流量、交易量等,当事人自2022年起帮助网店经营者在各电商平台进行“刷单炒信”并收取费用。截至案发,共计“刷单”173558笔、“浏览单”195880笔,涉案金额361.27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虎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本案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分批控制,锁定当事人的主要部门负责人,查阅相关人员的电脑记录,抽丝剥茧最终取得相关证据,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四、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杭州金沃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案
  2023年4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金沃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
  2022年10月18日,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杭州金沃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为外卖平台商家进行有偿“刷单”“刷好评”。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开发“晓*优选”App、建立App用户微信群、发布“刷单”“刷好评”任务,并列明五星好评要求和满额返现优惠措施;组织用户领取餐券,前往网络订餐平台对应的商家下单,随后按照五星好评要求进行评价,对符合要求的会员提供返现优惠。当事人按照每单2元至3元不等金额向213家商户收取好评服务费,违法获利7118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刷单炒信”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行业内同类型违法人员,让诚信回归市场,进一步推动电商平台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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