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资讯 » 业界新闻 »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 搭配售卖吹嘘功效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 搭配售卖吹嘘功效

http://www.dsblog.net 2024-05-23 14:20:35

 

在线上平台,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搭配销售,并鼓吹功效


  在另一家保健食品旗舰店,记者从“宝贝”列表中也既能看到带有保健食品标识的辅酶Q10软胶囊、山楂茯苓陈皮颗粒,维生素E软胶囊等,也能看到不带保健食品标识的地龙蛋白纳豆压片糖果、牛脾肽鸡内金益生菌软糖等。
  特殊食品在网上究竟能否混放销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规定,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应当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等在网页展示上进行明显区别,避免混淆,避免出现法律责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平台首页或平台内店铺首页设置特殊食品统一入口、弹窗提示、特殊食品售卖网页设置不同字体形状、颜色和大小等,正确引导消费者清晰辨别所购商品是否属于特殊食品。禁止在同一链接同时或搭配售卖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


  提醒
  正确摆放避免误导 理性选购切勿过量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阮光锋谈到,如果摆放位置不准确,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规定,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分别设立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还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记者了解到,此前,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曾开展监督检查,并依法对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进行处罚。
  “相比起普通食品来说,消费者在使用保健食品时更需要注意用量。过量服用非但不能起到更大功效,反而可能危害健康。”阮光锋提醒,病人不要盲目吃保健食品,更不要因为吃了保健食品就停止正常用药,否则可能延误病情。普通人也不必刻意补充。例如,只要能够正常饮食,消化功能没什么问题,完全可以通过适当增加鸡蛋、肉类或牛奶的摄入量来补充蛋白质,并不一定要专门吃蛋白粉。
  “将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谈到,特别是将普通食品摆放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的经营者,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正确摆放,引导消费者理性选购。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宗媛媛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