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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金日科技电子商务直销事业”被处罚

http://www.dsblog.net 2008-02-22 09:16:59

  在奖金诱惑、广告煽动下,武平县人张某怀着发财梦,加入“金日科技电子商务直销事业”。最终,张某的发财梦破灭了,换来的是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的行政处罚。

  去年,张某在厦门偶然遇到了一位老乡,这个老乡一直向其介绍金日产品功效非常好,并告诉他购买 这种产品还可以赚大钱——方法很简单,只要找到两个想赚钱的人,他们再发展下去,就天天有钱赚了,最高每天可赚8000元。只需用第一个星期的前3天学会讲公司、产品、制度,接下来4天找到该找的两个人就可以了。经不住诱惑,张某花840元购买了金日产品,成为厦门某科技公司的银卡会员。

 

  据张某介绍,该公司实行电子商务直销的模式,推出四种消费会员,全部从网上下订单。从2007年12月12日开始,张某在漳州做起了所谓的“金日科技电子商务直销事业”。通过网上或发招聘书的形式向社会或熟人朋友介绍,以此来招募会员。被工商部门查获时,张某下面的A、B两个市场共发展会员22个,销售的产品有金日艾力健、金日爱妻口服液、金日心源素等,销售额为21000元,张某从中获取日薪奖、直推奖、市场增值奖等违法所得2000元。经过调查取证,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认定张某的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界定的传销行为。日前,执法人员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金日艾力健7瓶、金日心源素23瓶、金日爱妻口服液9盒,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来源: 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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