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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福瑞达成功应对侵权纠纷 维护企业权益

http://www.dsblog.net 2025-04-02 11:31:47

  2025年3月26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告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文生物”)与被告山东焦点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福瑞达”)、怀威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的两件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诉。这场持续近两年的专利纠纷,最终以辉文生物撤诉告终。


  案件回顾与梳理
  2023年5月
  辉文生物首次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以下简称“21号案”),认为焦点福瑞达侵犯其200510029745.1号发明专利(以下简称“745号专利”),要求焦点福瑞达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00万元人民币。


  2023年8月
  辉文生物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简称“48号案”),认为焦点福瑞达侵犯其200510023427.4号发明专利(以下简称“427号专利”),要求焦点福瑞达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00万元人民币。


  2024年1月19日
  法院就21号案正式立案。


  2024年2月22日
  法院就48号案正式立案。


  2024年3月
  焦点福瑞达委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进行应对。经过深入分析,认为原告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并果断对辉文生物的745号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2024年4月
  为确保745号专利无效宣告的顺利推进,焦点福瑞达暂时撤回了3月提出的无效宣告申请,并重新整理相关证据,进一步完善法律应对策略。


  2024年8月30日
  律师团队重新梳理相关证据后,再次针对745号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同时针对427号专利也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2025年3月7日
  在焦点福瑞达与律师团队的共同努力下,辉文生物的745号专利和427号专利均被成功宣告全部无效。这一结果直接导致辉文生物失去了继续诉讼的权利基础,最终不得不向法院申请撤诉。


  2025年3月26日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辉文生物负担。

 

  产权合规与保护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焦点福瑞达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始终将创新研发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战略,积极进行专利布局,将核心技术及时申请专利,同时每年投入专项经费和大量资源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合规观念贯穿于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环节,合规流程覆盖研发立项、专利维护、成果转化的全流程。这种对法律法规的坚守和对技术创新的持续投入,为客户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也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树立了标杆。

来源:焦点福瑞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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